Page 11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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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三、照度計算
照度計算標準參照北美照明工程協會(IES)所出版之照明手冊公式與方法,並參考燈
具廠家提供配光曲線資料以決定各式燈具之照明率、建築裝飾之反射因數以及房間指數等。
一般室外的照度維持係數必須是 0.65,至於室內則為 0.8。
四、燈具裝置數量
依據計算的結果顯示每一個區城達到其照度需求所對應的燈具數量,但實際的燈具安裝
數量仍須依空間配置、設備位置、天花板反射係數等條件而有所調整。燈具裝置亦須考量安
全、成本、美觀及維修方便。
五、迴路及供電考量
( 一 ) 針對車站公共區域大面積之照明分電盤之迴路負載及平衡須預留 20% 備用迴路,
且照明燈具之區域迴路布置須考量單一迴路或分電盤故障時不可造成該區域完全
喪失照明。
( 二 ) 燈具須具有省電及高效率之特性,使用之電源須為 220V 單相 60Hz,導線線徑選
擇須依據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之要求限制壓降範圍,在分路為不大於 2%,幹線
為 3%,亦即最遙遠的燈具或插座其迴路總壓降須小於 5%。
六、不同區域之照明裝置
( 一 ) 人行界限、標誌及特徵與建物強光投射等之屋外照明裝置型式須適當選用,且一
般而言,所有暴露於室外的燈具要符合 IP65 之防水防塵保護等級。
( 二 ) 特殊地點之照明
1. 廁所照明原則上為一隔間一盞燈光或採連續燈具,並於洗手臺加強照明。
2. 電扶梯搭乘區、自動售票機、驗票閘門、月臺門進出電聯車等處應特別加強其
照明,並盡量以單獨之迴路控制,以避免在實施節能控制時亦同步減低該等特
殊地點之照明,詳照片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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