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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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捷運照明系統





                           5. 燈光使用區(The Occuped Zone)

                             此區的燈光設計應依機能活動的特性來設計,照度的要求一般都可從列表中查
                             到或從特定的公式求得,但設計者仍應注意上列各項的燈光設計需與本區照度

                              平衡,作整體設計的考慮。
                           6. 不同照明區的銜接
                              當亮度的變化從一個照明區進入另一個照明區¸其比例不超過 3:1 時,視覺並

                              無特別的感受;換言之,如果設計上有需要,從一個照明區進入另一個照明區
                              須有視覺對比時,亮度比例應超過 3:1 一個極明顯的照明銜接,其亮度比例應
                             達 10:1 一個極強烈或突然視覺變化,亮度比例大約是 100:1 或更高。不同照

                              明區顏色的連續性及變化亦會產生對比的效果。
                     ( 二 ) 利用下列光學功能來展現主題
                           1. 漫射(Diffusion)

                              漫射可以減少附近無關物體的形(Form)、格式(Pattern),及物體面(Texture)
                              對欲展現的主題的關連,從而突現主題。設計者可以利用漫射將視覺感受區中,

                              分散觀眾注意力的東西,例如陰影等移去,正像一個網球在一個混濁的天氣中,
                             本身像是從視覺中消逝一樣。
                           2. 閃爍光(Sparkle)

                             閃爍光常被用來提升空間內主題的重要性,此種光線應被歸類成點或線光束的
                             形態,可以用來亮麗特定的表面。

                           3. 燈光顏色的參與(Color Rendition)
                             不同的光源提供不周的顏色感,尤其近日霓虹燈之普遍運用,燈光顏色的運用
                             更形重要。眼睛在不同的空間中,不同的展現狀況下,對顏色的變化尤其敏感,

                     ( 三 ) 燈具的選擇
                                燈光設計從空間到理論的討論,最後以燈具的選擇總其成。選擇燈具
                           組成因素主要包括亮度的控制(Brightness Control)及光線方向分布(Beam

                           Distribution),可以從下述方向去準備:
                           1. 工程方面
                             從一個或數個方案中去考慮初步的燈具選擇,然後從燈具的試驗與設計去實際

                              組合,約包括下列項目:
                              (1)  光線的分布特性與顏色。

                              (2)  燈具本身的形式及體積是否與設計的空間配合。
                              (3)  燈具的外貌與數量是否與其他設備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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