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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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電扶梯外飾板配置圖

                 電扶梯廠商應配合工地現況製作電扶梯外飾板配置圖並提送審查。審查重點在於配合土
            建現場之週邊情況,與土建相關之界面亦必須相符合,相關之收邊分界亦必須界定清楚,且

            此圖說最好亦送土建裝修審查。
            三、測試規範及報告

                 電扶梯廠商應依施工技術規範提供廠測報告、組合型式測試報告、工地測試規範及報告
            送審。相關測試規範及測試報告之結果必須符合契約規範及相關法規。

            四、特殊工具及特殊測試設備清單
                 依據機電系統工程一般規範規定,廠商應提供一套電扶梯使用之特殊工具及特殊測試設

            備。各廠商電扶梯之特殊工具及特殊測試設備各有不同,因此須依各廠商電扶梯特性加以審
            查,以確認其項目符合所需。

            2.5.3 結論


                 臺北捷運初期路網電扶梯工程係由臺北捷運局自行規劃並作初步設計,招標文件亦由臺
            北捷運局自行製作,電扶梯標招標作業係採所謂的「三段標」方式,即包括資格標、技術標
            及價格標,其中技術標之規定、內容及審標工作亦應是規劃設計之一部分,而且也是重要的

            工作項目之一。但因後續路網已取消此技術標,因此於本書並不包括此部分之內容。初期路
            網細部設計工作係由電扶梯承包商負責,依合約規定提送細設文件送臺北捷運局相關單位審

            查,並由設計單位負責審查之綜整。因此臺北捷運初期路網電扶梯廠商送審文件數量龐大,
            包括細設文件、施工圖及管理文件等。
                 臺北捷運後續路網電扶梯工程細部設計工作係由本局公開遴選之細部設計顧問負責,發

            包前細設文件審查由本局設計單位主辦,發包後電扶梯廠商送審文件審查則由工程處主辦,
            但細部設計顧問仍須依據其與本局簽訂之契約規定提供施工中服務。
                 電扶梯規劃設計階段必須與施工契約管理階段各工作相互連貫,並維持設計與施工同一

            水平之品質,才能達到原規劃設計之預期目標,並確保施工後電扶梯應有的優良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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