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P. 122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6. 最終極限開關(上行):上行極限
7. 最級極限開關(下行):下行極限
8. 柱塞超程開關:柱塞行程頂點
9. 柱塞油封洩漏檢出開關:油壓缸油封損壞之偵測
10. 緩衝器壓縮檢出開關:緩衝器動作之偵測
11. 馬達過載:馬達過載之保護
12. 電磁分離器警示:液壓油雜質偵測
13. 油位顯示裝置失效:油位過低
14. 欠逆相繼電器:電源久相或逆相偵測
15. 控制閥警報器:控制閥故障之警示
16. 門開關故障:走行中電梯門異常開啟
17. 防緩降裝置異常:防緩降裝置動作異常
( 十二 ) 救出口:救出口(如圖 3-4-9)之尺寸為至少 500mm×400mm,位於電梯車廂天
花板上方之車廂外殼上,乘客受困於電梯車廂內時,應以對講機通知受困人員,
等待工程師救援,不可擅自脫困。擅自設法打開電梯門或救出口是極度危險的,
可能發生的危險如下:
1. 掉落昇降道的危險。
2. 電梯突然起動,可能打擊脫困人員頭部之危險。
3. 電梯與搭乘門間隙,可能致脫困人員腳部陷入之危險。
4. 手及手臂因攀爬不當衍生之危險。
5. 脫困人員看不到遠處施救人員,嘗試施救措施;如打開搭乘門、出口或以手
動泵浦提升電梯:安全閥下降電梯之操作而衍生之危險。
( 十三 ) 荷重檢出裝置(如圖 3-4-10)
1. 自動通過:車廂載重在 80 ~ 85% 範圍,若乘場有順向呼叫,電梯不應答服務,
但保留該信號。
2. 超載:車廂載重在 100% 以上時,電梯不關門,超載燈亮及烽鳴器發出聲響。
經減少負載後(狀況解除)電梯自動恢復運轉。
( 十四 ) 安全鉗(如圖 3-4-11)
當車廂下降時,若超過正常速度時將啟動調速機,隨之牽動安全鉗,使楔
形煞車塊卡夾在導軌上,而使電梯車廂緊急停止。
( 十五 ) 護欄:於電梯車廂頂設有900mm之護欄以防止維修人員於電梯頂作業時之隧落。
( 十六 ) 檢測門開關
當檢測門開啟時,檢測門開關會檢知檢測門的開啟而有鈴聲作響,並停止
電梯運行,其位置位於升降道上方與調速機之位置相對,用於開啟重置調速機,
此為油壓梯才有之設置方式,另牽引式可在機房重置;無機房電梯則可於控制
盤(點檢盤)重置。
108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