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7 捷運機廠設備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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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2.7.7 復軌設備與救援車/路軌兩用車/工作臺車
一、 捷運系統之列車若有意外事件或出軌必須靠復軌設備搭載於路軌兩用車馳赴現場搶救,
其動力來源係汽/柴油引擎二套驅動油壓系統經由設計之千斤頂、滑塊作動將電聯車由
異位移回軌道上;其設計之負載參數即是電聯車之空重及頂升位置及荷重分布,但特殊
軌道車輛如磨軌車或砸道車其重量高於電聯車時則無法適用。
二、 復軌設備亦包括有各式液壓破壞器具以利重大意外事故時破壞車門/體搶救乘客之用,
其動力來源與覆軌用之汽油引擎的驅動油壓系統相同。
三、 救援車能在緊急狀況下於軌道任何地方接近故障車輛,具推/拉離最大編組列車(為空
車重量)之能力,同時動力由自身之柴油引擎系統驅動運行。
四、 路軌兩用車配置有膠輪與鋼輪,可行駛於公路及鐵路,並裝載列車復軌設備,且亦能在
上/下坡之 5.5% 坡度拖引/推故障捷運電聯車,並於濕滑軌道環境下具有噴砂止滑功
能。其被廣泛使用於鐵道工程救援及維修,亦負起協助電聯車「調度」與「拖駛」工作。
五、 工作臺車主要執行機廠及主線之運輸(包括運送鋼軌/長焊鋼軌、道岔組等物件),或
正線上/道旁設備之載運;由於其為無自走動力,故須由機車頭拖拉行駛(以環狀線南
機廠為例,是由軌道維修車作為動力機車頭來牽引行駛。)
2.7.8 軌道維護特殊工程車輛
一、 基於軌道品質之確保及檢查之可靠度和效率,先進國家大都以儀器取代人力量具或目
視,故臺北捷運採用以下軌道檢測特殊工程車來確保軌道品質與乘客安全:
( 一 ) 軌道檢查車。
( 二 ) 磨軌車。
( 三 ) 超音波探傷機。
二、 基於軌道基礎(道砸段)之調整及軌道工程之維護需求和效率,臺北捷運採用以下軌道
特殊工程車輛來維持軌道之可用性及提升維修效率:
( 一 ) 砸道車。
( 二 ) 軌道起重臺車(平臺吊車與平臺車)。
( 三 ) 軌道高壓清洗車與吸泥車。
( 四 ) 閃電對焊車。
( 五 ) 救險重卡車。
2.7.9 機廠維修設備與土建水環界面
一、 電聯車之主維修設備架構於機廠土建基礎上(含鋼構)並須水電配合設計時須依下列原
則辦理:
( 一 ) 機廠之土建及水電細部設計標開始進行時即依本局規設部門之機廠等級所須具備
能量而作維修區域布設,再與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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