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 捷運車站規劃與設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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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捷運公共藝術





                 9.2.3.8 國際招標

                     為配合政府採購法之實施及我國進入 WT0 之目標,自市政府站開始之公開徵件即以國
                 際招標為目標。目的是為了集思廣益,找到優秀的作品。除了要把投標須知翻譯成英文(含

                 所有附件)外,還要花一點郵資主動寄發英文簡章給外籍藝術家,或儘量將訊息 e-mail 到公
                 共藝術相關網站上。只要越多人知道此訊息,也越多人會投標,首獎從缺的機會也會減少。
                 本局南港線及新店線南段之公共藝術公開徵件訊息即是國內第一個刊登於法國公共藝術

                 網站。
                     此外,根據市政府站的經驗,外籍藝術家不見得價格昂貴。只要採取統包方式,藝術家

                 投標時會把旅費、運費等成本算入。甚至有些藝術家會不惜成本要在臺灣設置作品。所以
                 製作經費並不會比國內藝術家高。由評選委員會決定哪件作品物超所值即可。以市政府站為
                 例,當初 300 萬元的預算,投標的藝術家中,臺灣的藝術家大多於月臺層設置 2 件作品,獲

                 首獎之紐西蘭藝術家則是少數自出入口廣場延續至月臺層皆有設置作品且為系列式共計 5 件
                 作品,可謂價廉物美。
                     由於市政府站公共藝術之首獎者於臺灣有授權代理人,故正式之公文往返使用中文,輔

                 以英文之電子郵件。至於合約,雖是中英文併陳,由於在投標須知所附之合約條文中註明,
                 所有條文以中文解釋為主,法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主,故即使有糾紛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倒是市政府站因為是本局第一位合作之外籍藝術家,雖合約有規定簽約前要提出合約總價

                 10% 之履約保證金,但第一期款於簽約後即給合約總價 20%,如果藝術家真的為賺 10% 之
                 差額而跑掉了,本局對於住在國外的藝術家根本無法可施,基於此考量,該藝術家在簽約前,

                 吃了不少要提供身分證明文件的苦頭。如圖 9-2-6。





























                                                      圖 9-2-6 市政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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