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9 捷運土地開發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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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辦理「房屋/車位選                           可分配權值是否達最小
                     取說明會」併公告開        權利人提交「首輪首次分              屋價2/3    是                      公布各區位選擇
                                       配意願表」(得複選)
                                                                                                  意向
                      發案區位選擇流程                                                     是
                    會前準備                                         否           權利人重新提交「首
                                                                             輪首次分配意願表」
                                                                    購
                                                         是    與他人合併權值共同承        (得複選)
                         領取與「剩餘權值」等額之現金。                                                       權利人要求抽換
                                                                   否           安排兩次換單機會        「分配意願表」
                                                                                                    否


                       填寫「首輪第○次分配意願表」(僅可選一戶)                                                     首輪區位
                                                                                                 選擇會議

                         有                           否                          是
                          有無剩餘房屋可選      權利人現場得與他      是否最少已選定一     抽籤決定爭議區位       是否屬爭議區位     依區位編號順序進
                                                         戶房屋
                                                                       歸屬
                                                                                                行選屋作業
                                          人共同承購
                                                                  沒抽中
                                                            是         抽中               否
                                無
                                      只有抽到房屋才            本次房屋               取得房屋
                    首輪區位選擇作業  無剩餘房屋可選   車位選取            否   填寫「第○輪第○次車位      未填寫意願表      先刪除沒有選到房屋   車位選取
                                                         選定完成
                                        能抽車位
                                                                                                       作業
                                                                                            的車位意願
                                         作業
                                                              補選意願表」
                                                                             將由本局代抽
                                                                                         再依車位編號順序進
                        領取與「剩餘權值」等額                但需要車位     房型是否必須選取        抽籤決定爭議車位      行車位選取作業
                             之現金。                                車位              歸屬      是  是否屬爭議車位
                                                                          沒抽中
                                                                  否                抽中           否
                                                                  且不需要車位
                                                                                      取得車位
                                                 有
                                       有無剩餘權值
                                            無


                                                          次輪區位          公布各區位選擇        依區位編號順序
                                                          選擇會議
                                                                           意向           進行選屋作業
                    第二輪之後區位選擇作業  領取與「剩餘權值」等  否  與他人合併權值共  否  可分配權值是否達  是  「第○輪分配意願表」 沒抽中  是否屬爭議區位  否
                                             是
                                                                       權利人填寫並提交
                                                         最小屋價2/3
                            額之現金。
                                             同承購
                                                                         (得複選)
                                                                                             是
                                                                 選定完成
                                                                                          歸屬
                                 有,但剩餘權值        有                本輪區位                  抽籤決定爭議區位
                                                                                            抽中
                                 已無可選之房屋
                                             是否有剩餘權值
                                                                 車位選取     只有抽到房屋才          取得房屋
                                                                   作業      能抽車位
                                                  無
                    簽訂「房屋/車位分配協
                        議書」             ★依各開發案之特性及實際需要等,經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專案核可後,其可不受本作業流程之限制。

                 圖 1-3-3  「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未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之
                          原私地主區位選擇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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