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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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各線施工標估驗計價及年度預算執行數差異原因檢討及流程

                 ( 一 )  各工程處之監造工務所自會計、財務及工務管理預算系統中擷取各施工標契約金
                       額、年度預算及實際執行數等相關數據資料,每月更新後鍵入「各線年度預算執

                       行數差異原因檢討表」系統中。
                 ( 二 )  工務管理處對各預算單位提供之「年度預算執行數差異檢討表」先由督工課查證
                       並填列改善情形,再由計畫管理課彙整簽辦將未達標準之施工標列出,對異常之

                       施工標則提報工務會報檢討,每月追蹤改善情形至依期限完全改善為止。
                 ( 三 )  各施工標估驗計價情形之管制均於每周舉行之高階主管會報管控,每周會議中於

                       「捷運工程管理看板」系統中之「工程已施工未計價」功能,會列出各路線已施
                       工未計價落後情形最為嚴重前幾名之施工標,以控管落後情形,另對於落後情形
                       特別嚴重之標案,亦會請工程處針對該案進行報告。

            三、特別預算各線已核定未執行原因檢討
                 屬特別預算之各線工程,工務管理處每月初依會計室提供之「各線可支用預算數及執行

            情形表」,彙整分析後製作「已核定預算執行統計表」,另視需要請預算單位提供「已核定
            預算未執行數檢討表」,就已核定未執行數進行檢討,並預估年度可達成數(率)及無法執
            行原因提出說明。

            四、應付未付數執行差異原因檢討提報工務會報

                 ( 一 )  應付未付數之定義係依施工標契約 BOQ 詳細表工程項目於工地已施作完成,卻因
                       變更設計程序中、施工廠商提送計價資料不全或延遲、工程瑕疵改善中、契約爭
                       議事項與仲裁案件、已完工尚未驗收施工標之保留款、其他(如工作場地租金、

                       管線價差、施工廠商內部財務危機等),致未能及時辦理計價之價款。
                 ( 二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瞭解各機關工程執行狀況及檢討執行情形,並加強推動

                       各工程之進行以提振營建市場景氣。自 85 年起列管各工程施工標契約之應付未付
                       數,本局亦配合每月定期檢討各施工標自開工日起發生應付未付數計價差異原因,
                       無法準時付款之困難所在及研擬改善辦法等,經工務管理處彙整後提報本局每月

                       召開之工務會報檢討列管,並追蹤後續改善情形,期使應付未付數減至最低程度。
            五、工地查證作業

                 為積極落實施工預算管制,並提昇預算執行績效,不定期派員赴各工程處暨監造工務所
            追蹤考核其施工進度、施工契約變更設計辦理情形。前述業務除不定期赴工程處督考陳首長
            參考,藉由持續檢討與改進,以提升執行績效,發揮創新精神,追求目標的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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