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P. 134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根據 CNS 17025 規範要求,對於實驗室之經營管理首重於建立實驗室活動之公正性,且
應明訂組織管理結構,以及授予相關管理與技術人員權責,並藉此組織體系與管理制度予以
消除可能危害公正性之任何風險,進而防護一切試驗之公正性。
本局中央實驗室為提昇實驗室之試驗能力與公信力,避免工程材料品管之爭議,秉持公
開、透明原則,主動申請公正、客觀及專業的第三者認證,自民國 82 年成為第一家通過國
際品保標準認證之政府試驗機構,迄今已通過全國認證基金會(TAF)9 次延展及增項認證
(依 TAF 規定每 3 年須進行延展認證,以再確認實驗室之試驗能力)。目前(110 年)認證
試驗項目總數達 41 項,橫跨土木、機械及化學等測試領域,為國內工程機關自設實驗室中
認證項目最多、認證範圍最廣者(如圖 4-5-2,圖 4-5-3)。
圖 4-5-2 TAF 土木工程領域認證證書 圖 4-5-3 TAF 測試領域認證證書
4.5.2 實驗室自動化管理與防弊措施
國內營建業推動自動化由來已久,惟在實驗室e化相關研究較不多見,常見多半為單一
試驗儀器或設備之自動控制功能,對於實驗室全面作業整合及e化的範例相當缺乏。鑑於每
份試驗報告之數據均代表著工程材料品質之良窳,絕不可出錯,本局中央實驗室於民國 80
120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