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3 捷運工程大區域開挖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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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圖 3-2-12 假柱與真柱接合詳圖




            七、灌築水中混凝土

                 ( 一 ) 孔底處理完畢,即可灌注水中混凝土,混凝土之搬運、灌注作業必須連續不斷至
                      完成為止。
                 ( 二 ) 開始灌築水中混凝土前,應核對特密管底端高程,灌築混凝土中特密管應保持1.5m

                      以上於混凝土中,故需經常以水尺量測灌築之混凝土高程並記錄灌入之混凝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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