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3 捷運工程大區域開挖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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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二 ) 應變措施

                       1.  如在挖土工作進行期間應立即停止挖土,並在可先行架設支撐之處,儘速架設
                         支撐並預壓,再繼續分區挖土,並繼續進行後續之工作,另加強支撐預壓荷重

                         以緩和擋土結構撓度及降低鋼筋應力。
                       2.  如該階挖土工作已完成,務必爭取時效儘速架設支撐,在預壓時應重新核算支
                         撐荷重,考慮提高支撐預壓荷重。

                       3. 解除或降低週邊地盤之負載或水壓。
                       4. 若工地四周路面開裂現象,地面裂縫處實施低壓填縫灌漿,以免裂縫繼續增大。
                       5.  經核算及研判結果如上述方法仍無法解決時,則考慮增加支撐及挖土深度或增

                         加支撐層數,或於基地內進行土質改良,或其它經大地專業技師認可方式。
                       6. 在地下結構體構築期間,可增加回撐方式以穩定之。

            四、擋土壁體發生管湧
                 ( 一 ) 可能發生之原因

                       1. 地下水流動之影響。
                       2. 降雨及地震之影響。
                 ( 二 ) 應變措施

                       1. 以砂包堵住破洞。
                       2. 在開挖區進水灌水搶救。

                       3. 檢查公共設施及管線受損的情形。
                       4. 在連續壁背側,以低壓止水灌漿的方式堵漏。
                       5. 鄰房基礎施作填充灌漿,以填補淘空的區域。

            五、鄰近結構物沈陷及傾斜過大
                 ( 一 ) 在鄰近結構物之基礎實施地盤改良灌漿或採用托底工法,如仍無法確保結構之安

                      全時,應考慮採用其它補強辦法或修建工程。
                 ( 二 ) 檢討挖土、支撐及其它相關之施工過程,再彙集各項觀測結果,綜合研判鄰近結
                      構物發生沈陷及傾斜之原因,進而擬定對策,以改善之。


            3.4.6 擋土支撐作業可能發生狀況及應變措施

            一、 因各層各處支撐之狀況均有所不同,若支撐荷重到達行動值,本處將視個案情況,於監

                 測系統達行動值之檢討會議上,提出應變及相關補強措施,以下僅列出基本處理方式,
                 做為先行措施,至於相關通報機制與流程,則請另詳安全監測計畫書。(註:以下所述
                 之補強範圍係指各路支撐應變計所監測的範圍,亦即若有南北向六路支撐,分別為第

                 一、二、三、四、五、六路,支撐應變計裝於第二、五路支撐上,則當第二路的支撐應
                 變計之監測值達以下所述各範圍,其補強範圍為第一、二、三路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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