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3 捷運工程大區域開挖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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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施工實務





                           之變化,惟為慎重起見,將利用現有已配置之沉陷點及建物傾斜計等,選擇試驗

                           前最近一次之例行監測作業之觀測成果作為試驗前初值,待第二階段 18 口群井同
                           步開啟後則每二日量測一次,依據監測結果了解抽水試驗前(中)後對週遭環境

                           之影響。
                 二、緊急狀況及應變計畫

                     ( 一 ) 施工過程中應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緊急及意外事故之發生,及減少緊急及意
                           外事故發生所肇致之損害。
                     ( 二 ) 工地中平時應備齊足供緊急搶救所須之警示、急救及救援設備的種類及數量。

                     ( 三 ) 若於現場偵測發現有危害安全或生命之情況,且需要即時處理時,應立即回報及
                           進行補救措施。

                 三、袪水系統緊急維修及發電措施
                     ( 一 ) 緊急維修:經發現抽水機具故障,24 小時內派員維修處理,並於現場放置抽水機

                           具備品,以利搶修。
                     ( 二 ) 緊急發電:於施工現場裝設自動切換之電路系統,當停電或電路故障時供電系統
                           將自動切換緊至急用發電機,以降低斷電所造成之影響。緊急發電機係使用柴油

                           運轉,備用期間進行定期設備檢查及保養;當需使用時駐地現場人員於電源轉換
                           後需不定時檢查油料且隨時補充之,以確保系統能正常運作。

                 四、袪水施工期間監測管理
                     基地內外皆有設置水壓計,袪水施工期間將配合進行監測,監測量測頻及管理值如表
                 3-3-5。



                 第四節 車站開挖及支撐系統架設



                     提送有關開挖支撐系統之施工程序、工作圖及計算書,並詳細說明開挖區之土層與水位
                 資料及擬採用開挖支撐系統之安排型式及工法。工作圖上應標明現有街道、鄰近建築物之相
                 對位置、支柱、橫撐以及未加支撐及施加預力前之允許開挖深度。每一支撐元件將承受之荷

                 重,及其可能必須施加之預力,亦應在工作圖上標明。確定與開挖支撐系統有關之公共設施
                 管線之正確位置,情況需要時並應提供排除現有公共管線干擾之方案。必要之管線遷移及就
                 地保護工作,應於圖上標明其細節。C1/D1 聯合開發大樓下部工程為地下四層之鋼骨結構與

                 鋼筋混凝土混合構造之車站(機場捷運線 A1 臺北站),上部則為地上 56 層之 C1 大樓及地
                 上 76 層之 D1 大樓,站體長約 335 公尺,寬約 50 ~ 110 公尺,開挖深度約 27 公尺。
                     採明挖覆蓋工法,使用連續壁作為臨時擋土措施。地下結構以中間樁支撐覆蓋版、樑及

                 支撐構件,並採 H 型鋼內部支撐系統(包含圍苓(橫擋)、水平支撐、角撐及中間樁等)
                 為安全措施。並依各階段交維計畫配合土方開挖情形進行架設覆蓋版與支撐系統,並依據主

                 體結構及次要結構施工進度,進行拆除支撐系統與分區分段拆除覆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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