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捷運技術 第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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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現階段為配合捷運通車時程先行  設 施 區 可 獨 立 趲 趕, 其 面 積 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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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共構設施部分以契約擴充方式交  1,248m ,造成土開共構區需等待前
 由 LG06 車站土建標施工廠商 - 新亞  述工作完成後才可施工,使本案需
 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施作,  花費較長的興建時間。由於是自辦

 由捷運局一工處土九所自辦監造,  監造,捷運局監造工務所可直接管
 後續土開大樓再徵求投資人興建。  控廠商各項施工品質及現場安衛,
 契約擴充金額為新台幣 9 億 6,600 萬  工地若是有問題也能即時了解與協

 元整,捷運設施結構部分約為 3 億  助。另捷運設施與土開結構為同一
 1,113 萬元。本案已於 110 年 1 月 8  施作廠商,只需交由土建標廠商負

 日完成議價,預定 115 年 3 月 11 日  責界面協調,減少施工界面問題。
 完工,工期約為 5 年 2 個月。  後續土開大樓部分,如圖 5 所示,
 LG06 捷 2 土開共構興建方式採  地下結構與預留柱頭位置及尺寸已  圖 5

 用順打工法,基地與站體連通部分  由捷運局委託細設廠商先行設計,  捷 2土開大樓地下預留柱位與結構圖
 並非正交,角隅處不利施工,且因  故後續投資人針對土開大樓之設計
 基地內設有一道橫置連續壁供捷運  也有所限制。  二、LG07 車站捷 3 基地
                                                           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委建,

                      第二案為萬大線 LG07 車站捷 3                   由捷運局一工處土九所執行契約及
                 土開基地,本案位於連城路與錦和                           管理,契約金額為新台幣 7 億 280

                 路之東北方轉角,坐落於 LG07(連                        萬元,捷運設施結構部分約為 4 億
                 城 錦 和 站 ) 車 站 北 側, 基 地 面 積                8,756 萬元。本案已於 109 年 9 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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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374.14m ,基地內與捷 2 案相同                   日開工,共構部分預計將於 113 年 5
                 中間設有一道橫置連續壁將共構設                           月 17 日完工後交付予捷運局,總工
                 施與土開大樓分為 2 區,捷運設施                         期 3 年 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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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面積約 6,630m ,基地位置如圖                           LG07 捷 3 為 4 案中開發面積最
                 6 所示。本案捷運共構設施包含兩座                         大之土開基地,但是投資人除考量里
                 通風井 X 與 Y 及一處出入口 A,共                      程碑交付時程,也為了讓土開大樓早

                 構平面圖詳圖 7。基地內土開大樓共                         日興建完成,因此根據市場現況檢討

 圖 4             有 4 棟,均為地下 5 層,地面層設                       後選擇逆打工法施工。由於捷運局僅
 土開大樓與捷運共構設施分區圖  計 2 棟地上 31 層,2 棟地上 32 層。                  負責契約管理,設計監造單位及施工
                 捷運共構設施部分由投資人-尚志                           單位均由投資人尋找並發包,但其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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