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捷運技術 第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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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現階段為配合捷運通車時程先行 設 施 區 可 獨 立 趲 趕, 其 面 積 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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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共構設施部分以契約擴充方式交 1,248m ,造成土開共構區需等待前
由 LG06 車站土建標施工廠商 - 新亞 述工作完成後才可施工,使本案需
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施作, 花費較長的興建時間。由於是自辦
由捷運局一工處土九所自辦監造, 監造,捷運局監造工務所可直接管
後續土開大樓再徵求投資人興建。 控廠商各項施工品質及現場安衛,
契約擴充金額為新台幣 9 億 6,600 萬 工地若是有問題也能即時了解與協
元整,捷運設施結構部分約為 3 億 助。另捷運設施與土開結構為同一
1,113 萬元。本案已於 110 年 1 月 8 施作廠商,只需交由土建標廠商負
日完成議價,預定 115 年 3 月 11 日 責界面協調,減少施工界面問題。
完工,工期約為 5 年 2 個月。 後續土開大樓部分,如圖 5 所示,
LG06 捷 2 土開共構興建方式採 地下結構與預留柱頭位置及尺寸已 圖 5
用順打工法,基地與站體連通部分 由捷運局委託細設廠商先行設計, 捷 2土開大樓地下預留柱位與結構圖
並非正交,角隅處不利施工,且因 故後續投資人針對土開大樓之設計
基地內設有一道橫置連續壁供捷運 也有所限制。 二、LG07 車站捷 3 基地
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委建,
第二案為萬大線 LG07 車站捷 3 由捷運局一工處土九所執行契約及
土開基地,本案位於連城路與錦和 管理,契約金額為新台幣 7 億 280
路之東北方轉角,坐落於 LG07(連 萬元,捷運設施結構部分約為 4 億
城 錦 和 站 ) 車 站 北 側, 基 地 面 積 8,756 萬元。本案已於 109 年 9 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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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74.14m ,基地內與捷 2 案相同 日開工,共構部分預計將於 113 年 5
中間設有一道橫置連續壁將共構設 月 17 日完工後交付予捷運局,總工
施與土開大樓分為 2 區,捷運設施 期 3 年 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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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面積約 6,630m ,基地位置如圖 LG07 捷 3 為 4 案中開發面積最
6 所示。本案捷運共構設施包含兩座 大之土開基地,但是投資人除考量里
通風井 X 與 Y 及一處出入口 A,共 程碑交付時程,也為了讓土開大樓早
構平面圖詳圖 7。基地內土開大樓共 日興建完成,因此根據市場現況檢討
圖 4 有 4 棟,均為地下 5 層,地面層設 後選擇逆打工法施工。由於捷運局僅
土開大樓與捷運共構設施分區圖 計 2 棟地上 31 層,2 棟地上 32 層。 負責契約管理,設計監造單位及施工
捷運共構設施部分由投資人-尚志 單位均由投資人尋找並發包,但其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