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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53期 民國107年10月
                   JOURNAL OF RAPID TRANSIT SYSTEMS AND TECHNOLOGY, NO.53, 2018


                                     表4 預警通報標準作業程序表(續)


                     應變
                     處理           代表
                          狀態說明    燈號     通報方式      通報對象          處理模式            應變作業
                    安全
                    狀態
                         1. 監測訊 橙色 1. 自動通報         1. 系統維 二級警戒(警戒)             現場配合作
                           號通訊          (1)簡訊通報      護商    1. 系統維護商處理事項:       業:
                           正常           (2)電話語音    2. 業管承    (1) 確認訊號有效正常。 1. 配合業主指
                         2. 監測訊         (3)E-mail通報  辦人員     (2) 啟動檢核機制。         示啟動檢核
                           號達二        2. 通報確認      3. 上級主    (3) 協助業管人員分析發       機制:
                           級管理          (1) 系統維護商    管         生原因並提供處理建 2. 檢核調查異
                     二級    值(警戒           向業管承辦                議。                狀發生原因
                     警戒    值)             人員確認有            2. 業管人員處理事項:          並擬定維修
                    (警戒)                  效訊號                (1) 通報上級主管二級警       補強計畫
                                        (2) 業管人員向              戒。
                                          上級主管通              (2) 指揮系統維護商,啟
                                          報確認                  動檢核機制。
                                                             (3) 檢核機制完成後,邀
                                                               集相關單位召開專案
                                                               會議確認系統安全性
                                                               及討論應變作為。
                         1. 監測訊 紅色 1. 自動通報         1. 系統維 一級警戒(行動)             現場配合作
                           號通訊          (1)簡訊通報      護商    1. 系統維護商處理事項:       業:
                           正常           (2)電話語音    2. 業管承    (1)確認訊號有效正常。 1. 配合業主指
                         2. 監測訊         (3)E-mail通報  辦人員     (2)立即啟動檢核機制。        示啟動檢核
                           號達一        2. 通報確認      3. 上級主    (3) 協助業管人員分析發       機制。
                           級管理          (1) 系統維護商    管         生原因並提供處理建 2. 依異狀發生
                           值(行動           向業管承辦                議。                原因所擬定
                     一級    值)             人員確認有            2. 業管人員處理事項:          之維修補強
                     警戒
                    (行動)                  效訊號                (1) 通報上級主管一級警       計畫立即進
                                        (2) 業管人員向              戒。                行安全改善
                                          上級主管通              (2) 指揮系統維護商,啟       作業。
                                          報確認                  動檢核機制。          3. 若已達安全
                                                             (3) 檢核機制完成後,邀       確有疑慮階
                                                               集相關單位召開專案         段,應評估
                                                               會議確認系統安全性         上報疏散及
                                                               及討論應變作為。          停駛程序。





                                                五、結論


                        臺北捷運劍潭站於1993年完工,迄今已近26年。當時施工完成
                   時,曾對屋頂懸吊系統研擬設計13年期之檢測維修規範,目前捷運
                   公司皆據此規範每2年執行一次。惟當時所規劃設計之維修規範,旨
                   在以目視方式進行懸吊鋼索系統之外觀檢測與維修,對於鋼索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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