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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52期 157
一、前言
早期施工中若遇到重要古蹟或歷史建物時,並無相關法源敘述其處理模式及罰責,故施
工廠商為顧及成本及工期影響下,大部分私下隱匿處理,也因為無明確之主管機關及通報流
程,所以施工現場發現疑似古蹟時皆迅速破壞運棄,以免衍生出額外事端,如此導致許多重
要地下遺構遭致破壞,甚而無任何紀錄,對於還原舊時期人類歷史活動及建築座落傷害甚
鉅,無法探索先人的歷史遺跡,對於文化保存貢獻低落,將直接傷害歷史串聯的記憶。
所幸,國內目前逐漸重視古蹟遺址,除了建立專職管轄單位外,同時也頒布「文化資產
保存法」,對於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宣揚及權利之轉移有了具體規範。並在各縣市成立
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藉由文化保存領域中之專案學者以開放的態度共同審核所面臨古蹟的
處理方式,如此將可避免以往因恐懼處理古蹟無遵循方式而延宕工程所採行損壞的模式,讓
古蹟受到尊重而妥適的保存。
二、捷運北門站鄰近區域歷史概述
捷運北門站鄰近區域位於市民大道與忠孝西路之間塔城街路段,本區域位於臺北盆地中
央,淡水河東岸的沖積平原,是盆地中相當晚近才出露形成的土地。鄰近之河溝頭為早年紀
錄之考古遺址,從出土磨製石器、打製石器的記錄,至少可以將本區域人群活動上推至距今
三千年至二千年左右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階段。根據歷史時代初期記錄的原住民族群的分布狀
態,在區域北側為今大稻埕的圭母卒社,南側大致在今日植物園附近的了阿社(或稱龍匣
社),區域所在地是未經密集開墾的草埔地景。
清代初年漢人進入台北盆地拓墾以來,本區域一直是主要聚落萬華與大稻埕之間的農
村,臺北城興建之後仍為農地,但已是城內過往大稻埕重要道路所經,劉銘傳在西元1888年
所上提及清代機器局興建過程的奏摺指出「經臣飭令記名提督劉朝幹會同淡水縣知縣李嘉棠
在臺北府城北門外購買民田共積方三千八百九十丈七尺八寸...」,可知機器局的所在當時仍
為農地使用,稍東北側則形成北門外聚落與街肆。
從西元1885年機器局開始興建以來,直到西元1886年廠房初步峻工,隨著廠房與鐵路興
建,此一區域從農村景觀,迅速改變為交通與工廠等大型構造物所形成的地景,而且形成帶
有圍牆的衙門,日治之後鐵道部沿襲這種使用狀態並擴增廠房面積,仍然維護此一地景狀
態。直到西元1934年才因市區人口增加,因此將工廠遷移至今日松山,並將原工廠改建成為
日式宿舍群,再度使得本區域的景觀巨大改變,成為辦公廳舍與宿舍所構成的景觀。戰後沿
用此種使用形態,和中華路一帶新興的中華商場 房景觀,以及萬華區原有的街道,構成迥
然不同的景觀。此種狀態維持到西元1967年塔城街闢建,南北縱穿此一完整之街廓,才將此
一完整的景觀元素 割成東西二塊,東側為鐵路局,西側則為宿舍區,形成捷運工程興建前
的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