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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48 期 215
表 1 限建範圍
項次 區 域 範 圍
水平淨距離 100 公尺以內之範圍,但不得超過該軟弱
1 特殊軟弱地段
粘土地層之最大厚度
2 特殊堅硬地段 水平淨距離 30 公尺以內之範圍
3 過河段 水平淨距離 500 公尺以內之範圍
4 其他地段 水平淨距離 50 公尺以內之範圍
( 二 ) 近接程度之判斷
依臺北捷運施作案例統計,相鄰隧道如能維持 1 倍隧道直徑以上淨間距,其因後續隧道
施工引致之影響已極為輕微,另依日本大深度地下使用技術指針.同解說 (2001) 建議,近接
之影響程度可依下列原則進行判斷:
1. 新舊構造物淨間距大於 1D(D 為新設構造物直徑 ) 以上場合,原則可忽略近接之影響。
2. 淨間距介於 0.5D 至 1D 間,有必要針對構造物之相對位置、設置用途、施工狀況等,進行
進一步檢討。
3. 淨間距小於 0.5D,則必需檢討其保護對策。
( 三 ) 近接隧道保護對策
本案例對隧道環片保護採用的工法,有下列 2 種:
1. 地盤改良
潛盾設備中背填灌漿設備對地表沉陷及鄰房建物保護佔有舉足輕重之地位,而其係
為一種裝設於盾殼外圓弧形凸出鋼護罩,內置灌漿管及清洗管,由潛盾機中胴延伸至盾
尾,目的係使環片脫離盾殼前於第一時間填補盾殼與土層間約 14cm 的空隙以免導致地表
沉陷,並防止地下水滲漏到隧道環片上,亦可使受擾動之地盤對環片產生之壓力達穩定效
果;另於潛盾機脫離襯砌並完成背填灌漿作業後,為彌補背填灌漿效果不佳,及抑制沉陷
發展,一般針對有沉陷疑慮之範圍會再施做二次背填灌漿 ( 低壓灌漿施工,灌漿壓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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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5kgf/cm ),其目的在填補或壓實隧道周圍鬆弛土體中背填灌漿未能填充之孔隙,使隧
道周圍土體結合硬化後之漿液形成拱效應,以抑制土壤漏失量持續增加,並截斷已發生之
土壤漏失效應使其不致繼續向地表發展,減少沉陷量發生。
另為降低後行隧道掘進對先行隧道造成土壓力增加及可能產生之變形及位移,一般於
潛盾隧道掘進前即予施作地盤改良 ( 多採高壓噴射灌漿 ),藉由事先將地盤固結,減少塑
性區範圍,以降低後行隧道對先行隧道之影響,臺北捷運大多採用此法,惟此種方法需於
地表面施作,將額外衍生交通維持及地下障礙物排除等問題,亦可於先行隧道內採用水平
灌漿,於影響包絡區內形成保護體,惟具體施工費用較高,規劃時需多考量。
2. 隧道內加內支撐保護
隧道內加內支撐保護,其目的係為增加環片勁度,承擔鄰近潛盾隧道推力及灌漿壓力,
並降低環片真圓度變形量,減少因隧道鑽掘擾動周圍土壤對先行隧道之影響,但其無法抑
制隧道整體位移,而內支撐移除時機則需待地層穩定後方可移除,此點可由配置之監測儀
器或全測站量測讀值研判,如拆除時間過早環片仍可能產生變形,另隧道內支撐佈設亦需
考量是否影響後續工項施作及空間維持,規劃時應特別注意以免妨礙後續工項之進行。
由於不同方法其保護機制不同,故於兩隧道淨間距較短時可採兩種方法併行,惟詳細
保護方法仍應依現場地層條件與實際施工狀況詳細分析檢討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