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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5 期  95 年 8 月                                     145

                      電源指示,內部故障(自我診斷)指示。

                      電驛動作指示。
                      面板鍵:可執行斷路器操作。

                      串列通訊埠一組:供插用測試設備,以執行參數設定,故障診斷,維修及資料存取。

               3. 資料收集範圍:
                      電力開關操作狀態。

                      切換開關的操作位置。

                      保護電驛的「致能或禁能」狀態。
                      電力設備異常狀態的監視。

                      保護電驛的動作狀況。

                      斷路器跳脫回路斷線監視。
                      自我診斷異常狀況。

               4. 事件記錄:

                      須將其所收集的資料加以研判,並將結果做成事件記錄,以供面板顯示及外部測試
                 設備讀取。事件記錄包括狀態變化、異常警報發生及復原。
                 事件記錄內容包括:

                      資料點的文字敘述。

                      資料點的狀態敘述及計量值。

                      事件發生之年,月,日,時,分,秒,毫秒。
               5. 參數設定及資料存取:

                      各種參數及資料存取可由下列方式實施:由面板上的鍵盤及顯示器實施,或經由通
                 訊介面,以測試設備實施。

               6. 故障示波記錄:
                      需能記錄因電驛動作引起斷路器跳脫之事件及特定事件之動態(波形)資料,以時
                 間為橫座標,記錄值為縱座標顯示變化情形,符合下列規定:

                      記錄時機與啟動方式。

                      保護電驛動作斷路器跳脫時,由內部邏輯啟動。
                      任意時刻,藉由數位輸入點激發啟動。

                      類比輸入點超過或低於設定值時,由內部邏輯啟動。

                      每筆記錄內容包括三相電流、零序電流及三相電壓。
                      時間記錄應能指出年/月/日/時/分/秒/毫秒。

               7.  功能的啟用與停止:

                      IED的各項保護功能(50, 50N, 51, 51N, 27, 59)可視需要個別予以停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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