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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5 期 95 年 8 月 145
電源指示,內部故障(自我診斷)指示。
電驛動作指示。
面板鍵:可執行斷路器操作。
串列通訊埠一組:供插用測試設備,以執行參數設定,故障診斷,維修及資料存取。
3. 資料收集範圍:
電力開關操作狀態。
切換開關的操作位置。
保護電驛的「致能或禁能」狀態。
電力設備異常狀態的監視。
保護電驛的動作狀況。
斷路器跳脫回路斷線監視。
自我診斷異常狀況。
4. 事件記錄:
須將其所收集的資料加以研判,並將結果做成事件記錄,以供面板顯示及外部測試
設備讀取。事件記錄包括狀態變化、異常警報發生及復原。
事件記錄內容包括:
資料點的文字敘述。
資料點的狀態敘述及計量值。
事件發生之年,月,日,時,分,秒,毫秒。
5. 參數設定及資料存取:
各種參數及資料存取可由下列方式實施:由面板上的鍵盤及顯示器實施,或經由通
訊介面,以測試設備實施。
6. 故障示波記錄:
需能記錄因電驛動作引起斷路器跳脫之事件及特定事件之動態(波形)資料,以時
間為橫座標,記錄值為縱座標顯示變化情形,符合下列規定:
記錄時機與啟動方式。
保護電驛動作斷路器跳脫時,由內部邏輯啟動。
任意時刻,藉由數位輸入點激發啟動。
類比輸入點超過或低於設定值時,由內部邏輯啟動。
每筆記錄內容包括三相電流、零序電流及三相電壓。
時間記錄應能指出年/月/日/時/分/秒/毫秒。
7. 功能的啟用與停止:
IED的各項保護功能(50, 50N, 51, 51N, 27, 59)可視需要個別予以停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