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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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軌道設施設備檢驗















                 第十章  軌道設施設備檢驗










                     如前所述,軌道工程係經歷過軌床施築、運行鋼軌鋪設、特殊軌道組裝、導電軌系統安
                 裝及相關軌道附屬設備與組件安裝,各項均係獨立施築,雖於施工過程中亦有執行檢驗工

                 作,但僅限於該個別施工項目,故於整個軌道標工程項目完成後,進行整體性質檢驗,以測
                 試是否能配合後續之系統機電工程之需求,以及在運作性能上是否能達到規範之要求。本章
                 逐項說明檢驗項目、內容淨空檢核等。



                 第一節 檢驗項目及內容


                     軌道安裝完成後,須進行整體軌道系統之檢測,以確認系統安裝組合可符合契約規範要

                 求,檢驗之項目與內容計有:
                 一、尺寸、軌距、線形及高程須在容許公差內

                 二、所有扣件、螺栓等必須正確安裝且鎖緊
                 三、工區必須整齊清潔,所有碎屑須已清除
                 四、道碴斷面正確無誤及道碴夯實度確認

                 五、標識與標誌已正確地安裝
                 六、尖軌區能正常操作
                 七、契約範圍內之排水管及導管其阻塞物已清除

                 八、焊點軌頭已研磨完成
                 九、電力絕緣值及電導值
                     在檢驗前,軌道施工廠商須將已安裝之材料與已完成之工作結果的試驗報告與品管文件

                 提送審查,並在條件成熟下,依約定之時間進行最終檢測。由上述各項分類,概可區分為目
                 視量測、尺寸檢測、力量檢測及電力檢測等 4 項。此 4 項中,隱含了 2 項對軌道工程安裝品

                 質檢核最具代表之項目,一為軌道本身之軌道電氣測試,另為所有界面設施安裝完成後,所
                 進行之淨空車檢核作業。所有之作業分類,將依序說明其作業或檢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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