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圖 8-1-1 工作井位置
8.1.2 執行步驟與作業
本工程原規劃四條隧道採用 2 部潛盾機及額外之 2 套機殼,於其中一條隧道開挖到達時,
將機殼留於隧道內,再將殼內機件拆除重組於另一新機殼內後再發進開挖另一隧道,以此方
式施工,完成一部潛盾機之準備工作預計需耗 2 個月時間。惟本標工程因工期緊迫,照原計
畫施工恐無法符合時程要求,經檢討後決定不使用棄殼方式,即潛盾機開出隧道後,以平移、
旋轉及提升以縮短工期,並可減少購置機殼之費用,惟須對提昇及平移旋轉作業做技術性的
把握與執行(如圖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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