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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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下結構





                 4.1.1.2 臺北捷運擋土結構工法的選擇

                     捷運工程在站體及地下街區,大多採厚度為 1.0 ~ 1.2 公尺之連續壁,但在新莊線過河
                 段厚度達 1.8 ~ 2.0 公尺之連續壁為擋土支撐,其深度達 30 ~ 60 公尺不等。開挖方式包括

                 順打、逆打及半逆打工法三種,主要結構體開挖深度介於 16 ~ 40 公尺之間。由於在市區避
                 免噪音,且深度已超 30 公尺以上,現有的機具設備已無其他工法所能取代,所以選擇地下
                 連續壁工法。

                 4.1.1.3 擋土設施設計要求

                     為滿足捷運基礎設計原則,而又能夠達到經濟之目的,擋土設計考量因素如下:
                 一、基地地質特性及擋土設施型式。

                 二、地下結構物之構築方式。
                 三、擋土設施之材料強度。
                 四、擋土設施之水密性。

                 五、擋土結構系統之勁度及變位對周圍環境之影響。
                 六、基地開挖過程中各階段開挖面之穩定性。
                 七、擋土設施與支撐之施工程序、時機及預力。

                     車站建築常需較深之開挖,開挖過程中,常造成鄰近結構物基礎發生變位,可歸納原因
                 與對策五點如表 4-1-2:





                                       表 4-1-2 結構物基礎發生變位原因與對策表


























                 4.1.1.3.1 擋土設施須滿足三種特性

                     捷運工程施工,相關於基礎一般深開挖方面所採用之擋土結構工法,大都為地下連續壁
                 工法及少部分礫石層採兵樁+噴凝土壁工法。其擋土設施滿足下述三種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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