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5 捷運開發大樓壁樁設計與前期載重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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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5.5.1 評估壁樁承受載重之沉陷量 δ1 值
C1/D1 開發大樓基礎依照壁樁前期載重試驗相關試樁曲線資料,以荷重傳遞法評估 D1
區 2.7m×1.3m×25.8m 獨立型式(MHL 一刀尺寸)壁樁深度 GL-27.2m ~ GL-53m 之樁身荷
重傳遞曲線、樁身摩擦力分布曲線及樁頂荷重與沉陷 P-δ 曲線如圖 5-5-2 所示,此理論反算
結果與現場試驗成果(詳 5.5.2 節之圖 5-5-4)尚為符合。
若應用於連續式壁樁時以計算每米長度連續接合型式壁樁(可兼具深開挖階段臨時地中
壁使用),以荷重傳遞法評估 D1 區每前進 m 壁樁實打深度 GL-27.2m ~ GL-53m 之分析成
果如圖 5-5-3 所示。
由每前進 m 壁樁荷重變形曲線中在容許承載力時之沉陷量 δ1 ≒ 0.6cm,比原設計採用
Reese 正規化曲線計算所得之 δ1 ≒ 0.7cm 略小,其原因為本基地試驗所得之正規化 t-z、q-z
曲線稍高於 Reese 正規化曲線平均值之故。然因分析所得沉陷量 δ1 兩者之差異量尚屬微小,
顯示試驗結果與相關文獻資料比較尚在合理之誤差範圍之內。
若考量 C1/D1 基地大範圍面積之地層分布及後續施工過程的變異性等因素,並參考後續
壁樁驗證載重試驗(CP-5)成果的比較(詳 5.5.2 節),亦可合理考量採用相關文獻如 Reese
正規化曲線平均值來計算樁體於設計荷重下的沉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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