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4 捷運高架車站建築造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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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圖 6-3-44 車站防災規劃設計(2/2)



            三、弱勢避難誘導設施
                 ( 一 ) 提供聽障及視障乘客之設施-天花板火警閃光燈,廁間門口閃光燈、蜂鳴器。

                 ( 二 )  提供肢障乘客之設施-由站務員協助或於安全暫時留置區待援,安全暫時留置區
                       須不阻礙逃生動線、鄰近外牆開口通風良好處,並設有可容納輪椅空間(1.8m x
                       1.8m)及監視器、對講機設備(圖 6-3-45)。































                                         圖 6-3-45 提供弱勢避難誘導設施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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