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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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界面整合管理與協調實務
第五節 設計階段界面整合與管理
鑒於目前已完工或正興建之核心機電系統,如內湖線、臺中線及環狀線等機電系統工
程,其趨勢已朝向中運量捷運系統模式,故機電系統如電聯車、行車監控、供電、通訊及機
廠設備五大核心系統之界面管理及整合、其機電廠商均應依契約建構之工程管理作業如設計
管理、界面管理、型態管理、時程管理、系統保證等作業進行全面性管控並將其子系統間之
界面參數列入內部界面文件(ICD)中管控,另針對關連廠商如土建及水環等標工程設計、
施工及測試各階段的界面整合、建立經簽署之外部界面文件(ICD)供工程司審核。
另為因應捷運土建工程標與水電環控工程標係於完成細部設計後始發包施工,而機電系
統標則在完成基本設計後即行發包交由廠商進行細部設計及施工,因此,兩者在設計理念上
不易一致,復以發包時程之差異,致使界面問題更形複雜,為避免兩者設計的差異造成日後
施工的困難,臺中線及環狀線因應先機電標後土建標之發包策略,機電系統標廠商依捷運機
電系統特別技術規範(PTS)分別於 NTP+60/90/120 日提供設計參數供土建工程標與水電環
控工程標細部設計顧問作為界面設計依據,以利機電系統標界面需求能於土建及水環設計階
段納入細部設計文件中。
現以臺中線為例,機電系統標廠商應配合土建、軌道、水電、環控、電梯及電扶梯工程
各細部設計顧問及施工廠商整合協調。廠商應提供 CJ900 系統設備與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
線土建、軌道、水電、環控、電梯及電扶梯工程固定設施所需系統設計參數及符合系統施工、
運作、安全及維修工作等界面控制文件,並應主動完成檢查及提出具體建議、資料及澄清疑
點,以確保能圓滿的完成本契約之作業。廠商應分別於開工通知日起 60 日曆天內、90 日曆
天內及 120 日曆天內提送上述界面控制文件,並配合各設計標設計時程參加土建-機電系統
界面整合會議,將下列之界面控制文件提送工程司核可並協助整合相關界面,對各細部設計
顧問所提送設計圖說審查並確認是否符合機電系統需求。
開工通知日起 60、90 及 120 日曆天內提送之系統設計參數及界面控制文件,包括但不
限於表 11-5-1 ~表 11-5-3 所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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