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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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三、排水泵浦
集水坑泵浦係採用沉水固定式且設置至少 2 臺泵浦(地下車站釋壓旁通道的集水坑為 3
臺)採緩衝啟動且交替並列運轉方式,並單一臺泵浦運轉至少 6 分鐘以上。
四、隧道集水坑
捷運系統在行車隧道內之低處應設置隧道集水坑,一般最好的設置位置是設於隧道的連
絡通道處,坑內設二套泵浦,採交替並列方式運轉,另外在隧道銜接高架/平面軌道區之隧
道出土段亦有設置。集水坑係為為收集一般雨水、排水及消防進水,其容量應能容納 4 小時
的一般或洪水期滲水量或於火災期間為撲滅典型火災之法定出水量及該期間之滲水量。
非出土段隧道集水坑之排水方式概括有下列三種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沿隧道至車站集水坑排水
1. 排回高程較高之相臨車站集水坑,再間接排出站外消能陰井,排水管應採明管
布設於維修步道側以利維修,並注意行車包絡線及隧道排水泵與車站排水泵排
水能量之搭配,詳附圖 3-5-1。
2. 此種排水方式注意要點:
(1) 路徑較長,相對管材費用過高。
(2) 泵浦垂直揚程不大僅考量管材磨擦損。
(3) 由於排放管沿設於隧道安全走道旁,減少安全走道空間。
(4) 管線增長,在安全走道有限空間,維修不易。
圖 3-5-1 沿隧道至車站集水坑排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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