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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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捷運緊急電源及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表 15-2-4 捷運新店線 G01 站至 G09 站火災時緊急電力需求表































                 註:
                 1.   後續路網,即自新莊線起,因車站減體減量,此低壓配電室與車站變電室合併為一室,稱為車站配電與低壓
                   配電室(車站設備配電室)。
                 2.  後續路網,不再提供通訊設備 UPS 電源,改由機電系統標自行設置 UPS。
                 3.   後續路網,將所有泵浦狀態顯示於詢問處(PAO)之 LOS(Local Operator Station,環控標之監控電腦)上,
                   故不再設「設備集中監視盤」後續路網,因隧道通風不再有一推半抽而是採一推一抽模式,且因將隧道通風
                   機移置於大廳層以加壓式對隧道送排風,用電負載量加大,發電機容量計算亦甚吃緊,此時如果比照初期路
                   網將水電標 UPS 自身電池出現電力不足信號時就把水電標 UPS 自動復歸掛接 VITAL BUS 電源,由於此時
                   UPS 電池都要充電,且因 UPS 原設計緊急供電時間為 30 分鐘,故各站 UPS 同時出現電池電力不足信號而
                   同時掛接 VITAL  BUS 電源之機率將相當高,這恐會造成發電機超載,因此在後續路網改由發生火災之車站
                   或與隧道火災地點相鄰之車站其 PAO 之 LOS 在收到火災或隧道火災排煙模式,且車站之 UPS 自身電池出現
                   電力不足信號時,才可自動接回 VITAL  BUS,其餘車站視需要採人工由詢問處(PAO)之 LOS 遙控或親自
                   至 UPS 室投入;至於整體電源恢復正常供電時,則 UPS 將自動掛接回 VITAL  BUS 電源。
                 4.  因法拉第效應,造成線路電壓上升,須加掛電抗器調整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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