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5 捷運通訊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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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九 ) 測試組織人員:
1. 技術經理,負責率領測試組織之所有成員依本計畫與既定之時程執行測試並負
責其成效,其負責之項目如下:
(1) 管制測試進度與人力資源,並向專案經理報告。
(2) 督導與協助測試設計經理進行某一測試之規劃設計與細部測試步驟之擬定。
(3) 審查及核可測試步驟。
(4) 督導與協助測試執行組長進行某一測試之準備與事前對測試執行人員之訓練
(5) 審查及核可測試紀錄與報告。
2. 測試執行組長,負責執行某一項測試(如:某一車站之安裝測試),自事前準
備開始,直至測試通過完成為止,其負責處理下列事宜:
(1) 取得相關測試步驟文件、測試紀錄空白文件並確定其版本。
(2) 檢查測試場地。
(3) 檢查受測設備/設施是否備齊(包括確定軟硬體版本是否正確)。
(4) 準備與檢查測試工具與/或儀器(包含檢查校驗日期)。
(5) 建立測試平臺。
(6) 召集測試執行人員,進行事前訓練(包含測試內容、注意事項、測試安全、
工具/儀器使用等等說明),並進行測試分工。
(7) 進行局部或全部預測。
(8) 監督或參與測試之執行。
(9) 與測試見證人員確認測試結果(紀錄)並簽名。
(10) 復原測試場地及平臺。
(11) 依據分項品質計畫之「不符合產品管制作業程序」識別不符合規範(測試
失敗)之設備產品、填具 NCR 問題報告、追蹤失敗解決方案及視需要進
行重測作業。
3. 測試執行人員:參與測試之人員由「測試執行組長」之指揮,依據相關測試步驟,
參與執行測試。
4. 系統保證工程師:系統保證工程師的職責是規劃並領導營運可靠度、維修度驗
證,其負責驗證失敗解決方案之追蹤,並於驗證期間計算平均故障間隔時間、
平均故障間隔週期。系統保證工程師是故障委員會的參加成員。
5. 品管經理/品管人員:品保經理與品管人員不屬於測試組織之人員,其執行下
述事項以確保測試之品質:
(1) 審查「測試程序計畫」與測試步驟等文件。
(2) 稽核測試人員是否依據通訊系統分項品質計畫之「檢驗與測試作業程序」、
「測試程序計畫」與測試步驟執行所有測試前、測試中與測試後之相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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