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5 捷運通訊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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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捷運通訊電力系統
第十章 捷運通訊電力系統
在通訊系統設備中,電話和電話相關設備如電子數位用戶交換機系統設備(EPABX)、
通訊傳輸多工器、光纖傳送/接收器等皆需由 48 伏特、正極接地浮接直流電源電池系統供
電。廣播系統、電子郵件終端機、基地臺無線電系統等設備由不斷電系統(UPS)之交流電
源供應。
通常在車站規設配置 48 伏特浮接電池系統,並提供設備至少 3 個小時的備用操作時間。
另配置車站不斷電系統,在主電力故障時不斷電系統(UPS)含整套電池組儲存能量足以供
負載通訊設備至少 30 分鐘的備用容量。
新莊機廠設備房配置不斷電系統提供設備至少 3 個小時的備用操作時間、48 伏特電池
系統(如照片 10-1-1)。
除此之外通風房的通訊設備房內有無線電放大器及光纖通訊傳輸系統,因此在此地提供
備用電力系統。本備用電力系統為電池系統,且在主電力供應設備故障時,提供設備至少 3
個小時的備用電力。
捷運通訊電力系統之電力來源是經由車站變電系統中的車站變電站將主變電站經由電纜
輸送過來的 22KV AC 降壓成 380V AC 供通訊、號誌、水環等系統用。因此,通訊設備所需
之電力是經由車站變電系統所供應,而成為整體電力供應之一環。
捷運通訊電力系統於車站部分其電源一次側電力是源自水電標所提供之維生匯流排,而
機廠、輔助建築物、行控中心等則接至必要性匯流排。這些匯流排都互相修正連接,以便台
電供應至主變電站電力發生故障時,其電力能夠由最近之動力變電站的發電機供應。通訊設
備電力系統已設置備用電源設施,以便在主電源供應故障時仍能維持操作。
一次側電力的隔離開關額定值如下:
48 伏特電池系統
380V、3 相、4 線、30A、60Hz
不斷電系統
380V、3 相、4 線、30A、6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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