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 捷運車站規劃與設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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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外為了避免設計標準化而過於單調並創造車站內部空間之個別特色,則利用牆面、地板、天
花等裝修建材之不同變化配合色彩計劃及細部設計加以區別。
6.6.2 材料選用之原則
固定設施設備材料之選擇,如同裝修及配件之選擇,應注意耐久性、維修性、安全性、
防火性、更換性以及成本因素等之一般性考慮,分別說明如下:
一、 耐久易於維修—建材之耐久、耐磨耗為優先條件且可維持長期間不需更換或短時間內局
部更換之可行性。
二、安全性—依建材使用地點及目的考量其安全性。
三、防火性—建材需具備防火、耐燃且燃燒時為低煙無毒。
四、 成本因素—裝修材料之選擇對於日後的維修保養費用及保固年限都應納入成本估算之
因素。
五、 貨源及更換性—建材之選擇對於產品來源、供應商能力、產地等都應詳加評估以免影響
工程進度。
六、 模矩化—建材的模矩化除可節省不必要的重複設計,對於實質經費及成本有助益外,對
於加工製品如琺瑯板、不鏽鋼板之生產規格、現場加工及搬運亦具可行性。
6.6.3 車站設施及設備項目
車站設施及設備項目視為系統性之建築項目,就設置之地點分屬穿堂層及月臺層如下:
一、 穿堂層:詢問處、簡易詢問處、自動售票機等設備區、飲水臺、消防栓箱及滅火器箱、
公共電話、漏波電纜及吊架、柵欄及員工柵門(兼緊急疏散柵門)、護欄、廣告板、資
訊板、獨立式資訊板、垃圾筒、公布欄等。
二、 月臺層:候車座椅、垃圾筒、獨立式資訊板、廣告板、月臺邊緣照明設施(PELU)、
月臺末端閘門、前端牆與後端牆、緊急停車按鈕、月臺層緊急對講機、月臺門、公共電
話亭、漏波電纜及吊架、消防栓箱及滅火器箱等。
初期路網之車站設施設備另由本局自辦設計,以一條線為一工程標,負責施工圖之審查
及與土建、水電、機電系統工程之介面協調,自土城線起該等項目視為系統性之建築項目納
入土建標設計及施工。
6.6.4 設置重點
以下茲就部分設施設備項目說明設置重點:
一、 柵欄及員工柵門(兼緊急疏散柵門):與自動收費閘門合併設置,以區分車站之公共區
及非公共區。如圖 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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