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C 主辦單位 單位主管 檢視審查單位意見 B 主辦單位 局長/處長 否 是否須 再審查 簽核增( 修) 訂文件 是 主辦單位 單位主管 是否 核定 彙整審查單位意見及 修訂文件 是 否 主辦單位 承辦人 主辦單位 單位主管 A 上傳審查過程資料及 技術文件檔案至資訊 依批示修訂文件 系統 結案 圖 2-2-1 捷運工程技術文件增(修)訂審查作業流程圖(2/2) 66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