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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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五、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 一 ) 抽驗作業程序
                       1.  檢討契約內應使用之材料/設備,訂定各項備料前施工廠商應送審資料,並訂

                         定管制總表(可參考如表 4-3-4)。
                       2. 材料/設備審查程序及審查時限。
                       3. 依契約規定,訂定對材料/設備試驗單位之送審核備規定。

                       4. 分別規劃材料/設備其抽驗作業程序及所使用之品質抽驗紀錄表。
                       5. 對材料/設備檢、試驗結果之管制方法。
                       6.  材料/設備出廠證明或檢(試)驗經判讀後,合格與不合格之處理流程及管制

                         方式,並訂定管制表單(參考如表 4-3-5、表 4-3-6)。
                 ( 二 )  材料品質標準:依契約規定檢討材料/設備品質標準,其內容至少包括抽驗項目、
                      抽驗標準、抽驗時機、抽驗頻率與管理紀錄等,以表格化方式檢討。



                            表 4-3-4 (○○工程)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參考例)

                                                                                                                                   表單號碼:

                  契約詳                   預定    是否                                            審查
                  細表項                   送審    驗廠                   送審資料()                  日期     備註
             項      次     契約     是否     日期           預定                                            (歸
                                 取樣
                                                     試驗
             次     材料     數量     試驗     實際           單位    協力           相關                         檔編
                (設備)                    送審    驗廠           廠商     型錄    試驗     樣品     其他    審查     號)
                   名稱                   日期    日期           資料           報告                  結果







            註: 本表單於開工後應請施工廠商檢討提出預定送審及預定進場日期,並由監造工務所會同施工廠商定期檢討
                辦理情形。



                        表 4-3-5 (○○工程)材料設備檢(試)驗管制總表(參考例)

                                                                                                                                   表單號碼:


                  契約詳細表                  進場       抽樣                累積進                          備註
                                                                                       抽驗
             項       項次         契約       日期       日期       規定抽      場數量      抽試驗      及會同
                                                           (取)
             次   材料(設備)         數量       進場       抽樣       樣頻率      累積抽       結果       人員       (歸檔
                     名稱                  數量       數量                樣數量                         編號)






            註:本表單於開工後應由監造工務所會同施工廠商定期檢討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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