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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42 期                                            171





                 英國大眾捷運顧問公司,在系統整合下,主導完成軌道規劃手冊、軌道發包規範及淡水
            線線形設計及其他路線之研析,此階段確認主線高架及隧道路段採用無道碴混凝土版式道
            床軌道,地面段則採道碴道床軌道,建立主要基本軌道設計要求,如採用標準軌距(1435公
            厘)、採用UIC60鋼軌(原考量為主線採UIC60鋼軌、機廠為UIC50鋼軌)。
            (二) 民國76年至民國84年
                 此階段為美國捷運顧問公司( American Transit Consultants)主控執行的美國式軌道系統界
            面管控模式,其軌道工作主要為規劃修正階段、軌道前置設計階段、協助業主製作發包文
            件、施工階段技術文件審查及各技術問題之解決、營運手冊之審查及各界面問題綜整協調
            解決。
                 美國捷運顧問公司亦由數家鐵路專業顧問公司組成,該聯合顧問公司成員,各有不同
            鐵路專業項目,其各自包含不同鐵路子系統在規                                               處級界面主管單位
            劃、設計及施工階段之經驗,故其亦具有豐富的                                                                      召開協調會議
            界面管控執行經驗,現說明如后:
                                                                   軌道   土建   車輛   供電      號誌  通訊   機廠    其他
                 在此階段,管控模式亦為定期召集各主要人
            員(各組組長,亦有各子系統負責人)進行界面及
                                                                                                       提出界面需求
            技術協調,因在此階段已進入較細部工作執行,                                                界面主管單位
            其組織架構由原先數十人增加至數百人,當時區                                                                    分析綜整
            分為一處(主辦綜合規劃)、二處(土木、軌道、結                                            條列系統界面項目表
            構、建築及水環)、三處(核心機電)、四處(契約製
                                                                              各子系統處理彼此界面問題
            作及發包)、五處(營運)等單位。因組織龐大,故
            其採層級式階段管控,由各處主管先行進行界面                                               界面主管單位結案
            協商及管控,其中二處及三處為主要技術協商單
            位,其系統界面協調流程如圖1。                                               圖1 系統界面協調流程圖
                 現以美國捷運顧問公司在系統界面協調流程中,就臺北捷運軌道系統,分別在規劃階
            段、設計階段、發包施工階段等三階段,個別協調方式及其工作內容說明如后:
               1.    每當規劃及設計階段會議召開時,各子系統(包含軌道系統) 各自提出於工作執行時,其
                 所面臨到的待解決界面問題,並在會中協調討論,取得共識後,在會議結束後,由主
                 席將會議記錄發給參與會議的各子系統負責人。同時特定緊急項目,則另以單一備忘
                 錄發給界面關聯子系統負責人(有時亦標示完成期限),要求其完成各自負責子系統之需
                 解決界面事項。在此階段決定臺北捷運軌道系統採用無鋼軌接縫長焊接鋼軌(此原為溫
                 哥華規劃使用)、彈性鋼軌扣件系統、主線高架及隧道路段採用無道碴混凝土基座道床
                 軌道、特殊軌區則採混凝土道版道床軌道,地面段則沿用前期英國大眾捷運顧問公司規
                 劃之道碴道床軌道,同時美國捷運顧問公司亦針對橋軌互制行為進行國內首度之分析計
                 算。其製作之契約文件皆為英文版本,並完成電聯車寬度檢討由2.9公尺增至3.2公尺、
                 重新檢視軌道淨空,重新製作淡水線、中和線、新店線、南港及板橋線之軌道技術規範
                 及發包文件,另亦協助招標及審標作業段、施工階段之技術支援協助、試營運測試階段
                 之技術協商及支援、營運階段相關技術協助等工作。
               2.    在發包後軌道承商施工階段,由機電單位召開雙週及月系統界面協調綜整會議,採行兩
                 子系統界面協商會議及系統界面擴大協調會議,會中立即依各子系統需求列出界面協調
                 項目及關聯界面子系統與預期完成期限。會後由主辦單位依序個別列出各界面協調項目
                 管控序號及關聯界面子系統名稱與預期完成期限的系統界面管控單,並發給各子系統執
                 行後續作業,同時於下次會議時依界面管控序號,追蹤各界面協調項目處理狀況。
                 在執行北淡線軌道工程標時,當時法商TSO與唐榮公司為共同承攬之軌道標承商,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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