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5 捷運開發大樓壁樁設計與前期載重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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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壁樁前期載重試驗
( 二 ) Davission 法:
當樁頂沉陷量超出其彈性壓縮量某一特定值 X 時,通過 X 繪製一直線平行於
初始試樁曲線的切線,與試樁曲線相交點所對應的載重為極限承載力。此特定值
X 定義為 X=3.8+8.3D,式中的 X 為塑性變形量(單位 mm),D 為樁徑(單位 m)。
( 三 ) De Beer 法:
將荷載與沉陷關係繪製於雙對數座標內,所得的試樁曲線可看出有一轉折而
成兩近似之直線段,其交點即定義為極限承載力。
( 四 ) Fuller & Hoy 法:
試樁所得之荷載-沉陷曲線漸近於斜率為 1.27mm/ton 處所對應的荷載定義為
極限承載力。
( 五 ) Van Der Veen 法:
先假設一極限承載力 Pult 值,然後利用各階段之加載 P,計算出 ln(1-P/Pult)
之值與所對應的沉陷量繪製於座標平面上,則其中最接近直線時所採用的 Pult 即
為極限承載力。
( 六 ) Chin 法:
將試樁曲線繪製於座標平面上,Y 軸代表沉陷量與荷重的比值,X 軸代表沉
陷量,則可得近似直線之線段,此線段之倒數即為極限承載力。
( 七 ) 加拿大建築規範:
塑性沉陷量達 25mm 對應之載重。
( 八 ) AASHTO 法:
樁頂沉陷量達 Sf(in)=S+(0.15+0.008D) 所對應之載重。
S:彈性變形(in)
D:基樁直徑(in)
( 九 ) 切線法:試樁所得荷載-沉陷曲線可繪出明顯兩段雙切線之交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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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楊陳燕,「國泰人壽大樓新建工程鋼筋混凝土矩形基樁試樁結果及推測大型 H 基樁承載
能力之探討(二)」,三井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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