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4 捷運高架車站建築造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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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三、 行道樹(臨馬路側):選用臺灣常見原生樹種,如樟樹,透過單一樹種列植於道路兩側,

                 展現樹姿之美,並可統一周邊雜亂的都市視覺景觀。



            第六節 特殊車站造型之演變


                 原交通部高鐵局於民國 96 年細部設計啟始之初,即與臺中市政府就捷運設計理念溝通,

            期望能逐步達成共識。於民國 97 年轉由本局接續執行細部設計工作後,為兼顧車站功能及
            都市空間美質,從民國 98 年 6 月起再與臺中市政府就全線 18 座車站進行車站建築造型、全
            線景觀及公共藝術之討論協商,由臺中市政府召開會議,聽取臺中市在地專家學者之意見,

            包括捷運轉乘設施、公共藝術、物理環境、車站造型、車站色彩計畫、車站綠美化、車站設
            施設備、都市設計審議執行等 43 項議題後,將成果-「都市設計審議審定書」於民國 101
            年 4 月 13 日正式提送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歷經多次幹事會議、委員會議

            審議後,於民國 103 年 3 月陸續通過都市設計審議。

            6.6.1 臺中都市設計審議重點與在地考量


                 臺中捷運綠線主要是依據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及特種建築物審查機制,透過審議過程中
            所通過之原則及共識來執行建築管理,其中都市設計審議更是細部設計過程中最重要之建築
            工作項目,透過審查制度,達成都市景觀美質及捷運營運安全的目標。

                 臺中都市設計審議流程主要係由幹事會(臺中市府相關局處承辦人員)先對於各車站送
            審書件及法令查核無法符合部分,提出請委員會(主要為臺中市府外聘委員、及臺中市府都
            發局首長)裁示,如道路上站體須採輕量化屋頂結構,無法符合臺中市屋頂綠化須達屋頂面

            積 1/3 之規定;經與委員說明將採綠牆(垂直綠化)替代屋頂綠化後,委員予以同意。又如
            GO7 站出入口為麻園頭溪加蓋,因結構樁位造成人行道淨寬不足,經委員會審議後,同意依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中「註:1. 基於捷運設施整體結構安全考量,捷運設施墩柱不在

            此限」之原則放寬,以維持捷運結構安全最佳化。
                 由於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之委員多為在地學者專家或臺中建築師公會代表,審

            議以非定量之主觀審查為主。雖大多委員仍尊重建築師設計理想與設計構想,但仍有部分
            委員對設計另有看法,且要求設計單位需有正面回應,如四維國小站(GO5)、文心崇德站
            (G06)、文華高中站(G08)、文心櫻花站(G08a)等四座標準車站之方型造型,委員認

            為不及文心中清站(G07)、市政府站(G09)較易民眾接受,希望站體轉角處均修正為圓弧,
            強調行雲流水的曲線或有機造形;又如委員希望車站能配合臺中市悠閒都市氛圍,增加站體

            內停駐空間,傳達「憩」的特色,經協商討論後,建築師均同意納入修正,以達成地方的最
            大共識。
                 有關審議過程中為符合臺中市在地需求,相較於臺北捷運一般車站設計遭遇不同的

            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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