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3 捷運潛盾隧道混凝土環片生產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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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四章 混凝土環片生產
表 4-3-30 預鑄環片廠品質評鑑項目檢查表(12/14)
稽查項目 查核內容 檢驗情形 備註
2. 量測儀器及其輔助設備應符合作業需求 [ 如量
測成品之導角或弧形處應設立導板…等 ]。
3. 量測設備應具有校正狀況之適當標示。
3-6-3 環片成品檢 依契約或送審計畫核定檢驗停留點及頻率,辦理
驗 下列環片成品相關試驗:
1. 成品應於拆模後(外觀尺寸,含扭曲檢測)、
背面塗裝(噴塗前環片含水率及環境溫、濕度,
噴塗後漆膜厚度)及出貨前(環片外觀及堆疊
方式)進行量測及檢查是否達環片允收標準。
2. 組裝試驗(假組立)、單體抗彎試驗、單體推
力試驗等。
3. 套梢工作載重試驗。
4. 灌漿管拉拔試驗。
3-7、不合格品管制與矯正措施
3-7-1 不合格品管 1. 損壞或不符合品(包括原物料、半成品、成品
制 及退貨)應適當隔離及以無法拭除之標記標示
並運棄。
2. 不符合之隔離品應定期進行數量檢核並納入物
料管理登錄作業。
3-7-2 矯正措施 1. 應制定矯正措施之作業程序(至少含不符合品、
客訴及稽核缺失等來源)
2. 矯正措施之紀錄應至少包含原因分析、改善措
施、成效確認及不合格品流向…等事項。
3-8、搬運、儲存、防護及交貨
3-8-1 一般要求 1. 原物料、半成品與成品之儲存區應標示清楚,
以區隔送驗合格、待驗及不合格之區域。
2. 混凝土原料管理:對水泥、化學摻料之儲存時
效管制應定期盤點,並留存完整之進料、使用
紀錄及保存期限規定。(註:水泥及化學摻料
之儲存時間均不應超過 6 個月)
3. 鋼筋管理:
A 各標應分別建立鋼筋裁切後數量管制與使用
管理(總量、使用量、剩餘量),且應明顯
標識及分區管理,不可混用。
B 查核登錄資料應與現場剩餘材料一致。
C 尚未領用加工之鋼筋仍應保持原廠爐號掛
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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