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3 捷運潛盾隧道混凝土環片生產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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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4.3.2.3 檢測儀器設備校正與管制

            一、權責

                 環片製造廠廠內及試驗室應備有各項量測儀器設備,並由廠內品管部門集中管理、使用
            與保養維護。
            二、新購

                 ( 一 )  儀器設備驗收時除注意規格、型號等需與請購時相符外,對配件、操作說明書、
                       品質保證書等是否完整亦需特別注意。

                 ( 二 )  儀器設備請購時,請購者應審查其規格、精密度、量測範圍等與使用需求是否相
                       符,經確認後再行採購。
                 ( 三 )  新購之儀器如需校正時,該儀器由供應商送至 TAF 校正實驗室實施校正,校正結

                       果需符合允收誤差,否則不予驗收。
                 ( 四 )  新購之儀器設備,應予以編號並建立「量測設備履歷表」,制訂合理的校正或查

                       驗週期及允收基準。
            三、使用

                 ( 一 ) 儀器設備使用者應依使用說明所列方法操作。
                 ( 二 )  儀器設備不可跌損碰撞或超負荷使用。使用時如發現損壞、功能異常等情形,應
                       即停止使用,並反應儀校負責人。

                 ( 三 )  儀器設備長期不使用時,應加包裝防護及標示。恢復使用時,如已逾越校正期限,
                       應先校正或查驗合格後才准使用。

            四、管理
                 ( 一 )  儀器設備由儀校負責人建立「量測設備履歷表」,並定期校正或查驗及檢查維護。

                       儀器設備使用人負責保管及日常維護清潔保養。
                 ( 二 ) 儀器設備之保養維護分為下列三級
                       1. 一級保養

                         由儀器設備使用者負責,包括外表之清潔、潤滑、功能查驗等。保養週期每月
                         至少一次,保養情形不作記錄。

                       2. 二級保養
                         由儀校負責人負責,包括外表之清潔潤滑、功能檢查及適當的調整。保養週期
                         與該儀器設備之校正週期相同。

                       3. 三級保養
                         由儀器設備製造廠或外界專業人員執行之修護、調整、保養、校驗等。保養週

                         期不定,由儀校負責人視需要聯絡通知廠商執行。保養維修及校驗情形記錄於
                         「量測設備履歷表」內。
            五、校正與查驗

                 ( 一 )  校正:由儀校負責人知會品管主管後,將儀器設備送至 TAF 認可之校正實驗室予
                       以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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