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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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技術文件應依照工程司一般所接受之商業標準來準備,且能夠定義與契約相關之

                       機電系統設備在發展、測試、製造和操作使用下之核定型態。廠商所發布之紀錄
                       及文件應可辨識工程變更,並保存受取代性之型態要求所影響且以正式發布執行

                       測試、生產的項目之紀錄。對所有最基層之修理和替換硬體元件永久標示其識辨
                       零件號碼。隨著系統細部設計的發展,經過 CDR、MDDR、FDR,完成 FDR 的系
                       統技術規範,又可視為細部設計階段機電系統的一個型態基準(baseline),故此

                       一階段的型態文件將應予凍結。
                 ( 二 )  型態變更:廠商應建立工程變更管控程序及工程變更建議書(Engineering Change
                       Proposal, ECP),任何基準之變更均應藉由該管控程序及 ECP 來管制,並應在

                       任何執行行動開始前提送工程司核准。而本局提議之工程變更,廠商應配合提送
                       ECP 予工程司審核。所有提送工程司審查核准之 ECP,應附有廠商至少就規範、
                       時程及成本所作整體影響之評估,且 ECP 應經工程司核准後始生效力。

                 ( 三 )  型態狀況統計:廠商應維持以其組件零件號碼所定義之任何已交運項目之型態紀
                       錄。透過履約單位的管理系統,進行此一階段型態文件的登錄、發布、統計。

                 ( 四 )  型態稽核:就捷運機電系統的需求,可以界定為檢核廠商細部設計規範是否符合
                       特別技術規範(PTS)。
            三、設計完成階段

                 當廠商所有細部設計文件已完成審核,且所有審查意見及行動項目已結案,工程司代表

            應召集設計綜整單位及所有曾參與審查之單位舉行最終設計審查(FDR),會中應確認是否
            依約完成細部設計作業。





                                     基本設計     發包     細部設計      製造安裝     測試驗收       營運維修














                                         圖 4-3-2 型態管理在機電系統上的應用
                                       圖 4-3-2  型態管理在機電系統上的應用


           第四節  資料管理                                      46                                                                                                                      47


                在任何工程計畫,為使型態管理更完善,其適切的資料管理是不可欠缺。而資料管理必
           需具備以下功能:
           一、有用的且可分享的;

           二、永久的;
           三、完整且可追蹤的。


           第五節  結論


                為促使臺北捷運工程計畫如質、如時,其中之規劃、設計、施工等技術性作業協調,文
           件管制更周延有效,可經由適當裁量訂定的型態管理制度,綜理設計審查,變更管制,界面
           管制、及技術作業文件管制業務以達高品質工程。




           參考文獻

           1.  國際標準組織(西元 1995 年),《Quality Management-Guidelines for Configuration
                Management》,見《International Standard ISO 10007》。

           2.  NASA(西元 1995 年 6 月),Systems Engineering Handbook:Management Issues in
                Systems Engineering,見《NASA Systems Engineering Handbook》,SP-610S。
           3.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民國 91 年 3 月),《機電系統一般規範第七版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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