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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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型態管理





                 第三節 機電型態管理流程


                     機電系統型態管理流程詳如圖 4-3-1(機電系統型態管理流程)所示。






                                               已接受或退件
                                                                廠商             1.收文登錄
                                                                               2.註明審查單位
                                                                               3.標註預結日期
                                                              主辦單位
                                                                               1.編號及建檔
                                                              型態管理             2.填註綜整範圍
                                                                               3.註明意見提出
                                                                   分發
                                                                                日期
                                                              審查單位
                                                          追蹤意                      審查並
                                                          見傳送      提送意見           提送意見
                                              主辦單位
                                  隨時追蹤                        綜整單位               1.綜整意見
                                  審查狀況                    審查意見                   2.審查會議
                                              型態管理        影印建檔     傳送綜整意見        3.釋疑(視需
                                                              主辦單位                 要而定)
                                     奉核簽陳完成相                       審查結果送交廠商      4.審查結果狀
                                     關資料通知相關                    廠商                 況建議
                                     單位並移送PDCC


                                                圖 4-3-1 機電系統型態管理流程




                     型態管理在機電系統上之應用詳如圖 4-3-2(型態管理在機電系統上的應用)所示。在

                 捷運機電系統的產品壽年中,以「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兩階段為型態管理作業較具代
                 表性,茲說明如下:

                 一、基本設計階段
                     ( 一 )  型態識辨:建立電聯車、機廠設備、號誌系統、通訊系統、自動收費系統及供電

                           系統等「系統階層」的型態項目,而各個系統是否再細分出「子系統」(或更細)
                           階層的型態項目,則由各系統規範制訂部門加以裁量。

                     ( 二 )  型態變更:基本設計階段,對於奉核招標技術規範的變更,應透過品質管理作業
                           進行變更。
                     ( 三 )  型態狀況統計:奉核的招標技術規範電子檔資料依品質管理作業上傳至本局「技

                           術資料知識庫系統」。
                     ( 四 ) 型態稽核:檢核技術規範所訂的性能規範是否符合系統開發構想。

                 二、細部設計階段
                     ( 一 )   型態識辨:本局所建立的電聯車、號誌系統、供電系統、通訊系統、自動收費系統、
                           機廠設備等型態項目,機電廠商將據以進行更進一步的型態識辨的工作。廠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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