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 臺北捷運環境影響評估辦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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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環境影響評估追蹤考核現場勘察開發單位

                                              準備作業須知






            一、工作簡報:

                 ( 一 ) 簡報時間:以 40 分鐘為原則,最多不超過 50 分鐘。
                 ( 二 ) 簡報內容儘量簡明扼要,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1. 開發行為簡介、配置(量體)及現況說明。

                       2. 本計畫「五、追蹤考核內容」各項內容、辦理情形或成效。
                       3. 本計畫現場勘察地點及路線說明。

            二、專題報告:如有專題報告,簡報時間以 10 分鐘為原則。

            三、現場陳列資料:

                 ( 一 )  環評書件(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變
                      更內容對照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報告、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對環境造
                      成不良影響之因應對策等)之審查結論、決議及承諾事項等資料。

                 ( 二 ) 環保主管機關監督或稽查資料。
                 ( 三 ) 環境監測計畫報告。

                 ( 四 ) 環境稽查報表或查核紀錄。
                 ( 五 ) 污染防治工作計畫或營運操作維護資料。
                 ( 六 ) 施工規範、設計規範等有關環境保護之章節資料。

                 ( 七 ) 承包商之環境保護計畫書與考核資料。
                 ( 八 ) 環保組織及人力配置。

                 ( 九 ) 環保教育訓練宣導實施計畫與資料。
                 ( 十 ) 居民溝通協調經過及有關資料。
                 ( 十一 ) 其他。

            四、書面資料之製作:

                 內容文字簡明扼要(圖表及照片應清晰),以 A4 紙、西式橫書格式,並採雙面印製,
            且加附現勘地點地圖及路線說明,於現勘日期前 10 日送交追蹤考核小組召集人、各考核委

            員、行政院環保署督察總隊第 2 科(臺中市 408 黎明路 2 段 497 號)各 1 份(不具文),並
            函送 3 份予本部環境保護小組。

            五、實地勘察:
                 請受考核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等行政支援,並指定陪同說明人員。如追蹤考核小組召集

            人、考核委員提議勘察非受考核單位安排之地點時,則請適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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