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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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2.  中央控制-手動:工作於該控制模式時,中央控制系統操作員能利用下列三種

                         控制型式的一種來直接控制設備:
                         (1)  個別控制:可以利用此控制型式來單獨起動/停止某些設備。

                         (2)  群組控制:可以利用此控制型式來控制任一由關連設備所組成的群組。
                         (3)  操作模式控制:可以利用此控制型式來控制任一操作模式。
                       3.  同一站區不同設備的「中央控制-自動」和「中央控制-手動」任意組合,應

                         可由操作員指定。
                      4. 顯示器應提供每一設備不同的「中央控制-自動」和「中央控制-手動」符號。
                 ( 二 )  現場操作站應提供自動和手動控制模式選擇。這些模式的功能與中央控制系統所

                       敘述者類似。
                 ( 三 )  車站控制盤應提供車站/遠方控制選擇的控制模式選擇開關。當置於遠方位置,
                      設備的操作同以上中央控制系統及現場操作站所述者,當切換至車站位置,設備

                      的操作則歸屬於車站。操作狀態不會隨此選擇開關的切換而改變。
            三、控制模式之優先次序

                 ( 一 )  車站控制盤應具有操作隧道通風系統及穿堂/月臺煙霧排放系統的最高優先次
                       序,除非馬達被鎖住或選定於馬達控制中心。

                 ( 二 ) 現場操作站具有操作所有環境控制系統設備的次高優先。
                 ( 三 ) 在正常操作下,將選擇中央控制位置,以使設備做中央控制系統操作。

                 ( 四 )  控制模式和優先次序的指定,應使中央控制系統和現場控制設施相互間,具有完
                       全的支援功能。若中央控制系統由於某種原因故障,現場控制設施應能手動控制,
                       並監視環境控制系統,以使中央控制系統得到完整的支援。



            第四節 操作模式


                 「操作模式」的意義,是環控系統之機電設施因某一共同目的(如塞車時之隧道通風或

            隧道火災時之隧道排煙)所做之可能操作安排(如開啟相關風門及風機),簡要說明如下:
            一、操作模式

                 ( 一 )  不論是從中央控制系統、現場操作站或號誌系統所發出之控制需求,皆使用車站
                       環控控制室之現場控制器的軟體來完成操作模式控制。車站控制盤的操作模式控
                       制,則是利用接至馬達控制中心的接線來完成,每個操作模式使用一個按鈕。

                 ( 二 )  操作模式主要由電動/氣動風門的動作狀態所決定。這些狀態應由現場資料收集
                       控制系統加以監測,並與現存程式相比較。若在經確認的預設時間內,正確的控
                       制順序無法達成,則應將警報送至中央控制系統、車站控制盤和現場操作站。若

                       正確順序控制無法達成,而該緊急操作模式又必須執行時,須可由行控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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