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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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4-1-5 電扶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8/23)
七、運轉測試-測試煞車(全載)
1-1. 測試內容:(CTS 14300-3.3.2.(9))
1.1 當操作式煞車(機械煞車)於閉鎖位置時,接點是否關閉。
1.2 煞車距離是否符合法規要求。
1-2. 測試程序與方法:
垂直高度(公尺)/踏階高度 0.2M(公尺)= 踏階數量
踏階數量 x 每件踏階載重 120KG(公斤)= KG 電扶梯煞車載重(公斤)
2.1 全載操作式煞車(機械煞車)距離
2.1.1 將電扶梯啟動,將操作式煞車(機械煞車)動作觀看 EFP 維修面板(ECO
Front Panel)上煞車滑行距離是否符合規範。
2.2 全載輔助煞車(緊急煞車)距離
2.2.1 將電扶梯啟動,將輔助煞車(緊急煞車)動作觀看 EFP 維修面板(ECO
Front Panel)上煞車滑行距離是否符合規範。
2.3 全載操作式煞車(機械煞車)距離︰量測全載向下煞車距離;
2.4 全載輔助煞車(緊急煞車)距離︰量測全載向下煞車距離。
1-3. 使用儀器:EFP 板、捲尺、速度計。
1-4. 允收標準:(EN 115 12.4.4.2)
4.1 速度 30m/min 全載向下煞車距離 200 ~ 1000mm
4.2 速度 39m/min 全載向下煞車距離 300 ~ 1300mm
表4-1-5 電扶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8/23)
1-5. 測試記錄:
煞車距離:
39m/min mm mm
30m/min mm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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