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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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4-1-5 電扶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8/23)


            七、運轉測試-測試煞車(全載)

                 1-1. 測試內容:(CTS 14300-3.3.2.(9))
                     1.1  當操作式煞車(機械煞車)於閉鎖位置時,接點是否關閉。
                     1.2  煞車距離是否符合法規要求。


                 1-2. 測試程序與方法:
                     垂直高度(公尺)/踏階高度 0.2M(公尺)= 踏階數量
                     踏階數量 x 每件踏階載重 120KG(公斤)=        KG 電扶梯煞車載重(公斤)
                     2.1  全載操作式煞車(機械煞車)距離
                          2.1.1  將電扶梯啟動,將操作式煞車(機械煞車)動作觀看 EFP 維修面板(ECO

                               Front Panel)上煞車滑行距離是否符合規範。
                     2.2  全載輔助煞車(緊急煞車)距離
                          2.2.1 將電扶梯啟動,將輔助煞車(緊急煞車)動作觀看 EFP 維修面板(ECO

                              Front Panel)上煞車滑行距離是否符合規範。
                     2.3  全載操作式煞車(機械煞車)距離︰量測全載向下煞車距離;
                     2.4  全載輔助煞車(緊急煞車)距離︰量測全載向下煞車距離。


                 1-3. 使用儀器:EFP 板、捲尺、速度計。


                 1-4. 允收標準:(EN 115 12.4.4.2)
                     4.1  速度 30m/min 全載向下煞車距離 200 ~ 1000mm

                     4.2  速度 39m/min 全載向下煞車距離 300 ~ 1300mm
                                    表4-1-5  電扶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8/23)

                  1-5. 測試記錄:
                       煞車距離:


                           39m/min                                    mm                      mm
                           30m/min                                    mm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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