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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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4-1-5 電扶梯工地驗收測試檢查表(10/23)
九、安全開關及輔助裝置功能
1-1. 測試內容:(CTS 14300-2.12;CTS 14300-3.3.2(2);CTS 14300-3.3.2.(11))安全開關及輔助
裝置之功能測試。
1-2. 測試程序與方法:依測試明細表逐一作動各個安全開關,蜂鳴器應立即作響,運行中之電扶
梯停止運轉,並檢視故障診斷代碼之正確性,依測試明細表逐一作動各個輔助裝置,並確認
其功能。
2.1 梳板安全開關(上左、上右)(Step run-in Upper-left, upper-right):
作動梳板安全開關,電扶梯故障診斷系統顯示故障代碼為 8-a,8-b 床板安全開關(上)
Access cover monitor(upper):
電扶梯運轉狀態下開啟床板或作動床板安全開關(上),故障診斷系統顯示故障代碼
為 13-a。
2.2 扶手入口安全開關(上左、上右)Handrail inlet(upper left, upper right):
電扶梯運轉狀態下推押扶手入口安全開關,故障診斷系統並顯示故障代碼為。9-a,9-b
2.3 上乘場緊急停止按鈕 Emergency stop(upper):
電扶梯運轉狀態下掀開按鈕保護蓋,警示蜂鳴器應作響,按壓緊急停止按鈕,電扶梯
停機,故障診斷系統並顯示故障代碼為 11
2.4 雙營運速度(39/30 SPEED)切換開關(上、下):
開關轉至 39m/min,啟動電扶梯運轉,量測運轉速度應為 39m/min±5%;開關轉至
30m/min,啟動電扶梯運轉,量測運轉速度應為 30m/min±5%。
2.5 怠速運轉模式(AUTO → ON/OFF)切換開關:
電扶梯先以 39m/min 或 30m/min 速度運轉,開關轉至"怠速運轉模式"之´ON´位
置,於順向偵測,(2)分鐘後偵測無人搭乘,自動感應以怠速運轉,量測運轉怠速速度應
為 12m/min±5%。
2.6 上機械室緊急停止按鈕 Control circuit breaker upper:
維修保養狀態下,人員進入上機坑作業時,按下緊急停止按鈕,電扶梯應無法啟動,
故障診斷系統並顯示故障代碼為 12。
2.7 維修用插座(上):Inspection socket(upper)
將維修控制單元連結,確認其操作功能正常。
2.8 相位保護電驛 Phase monitor :
拆除 3 相電源"R、S、T"中任一相,電扶梯應無法啟動,故障診斷系統並顯示故障
代碼為 15
2.9 馬達手輪接點 Hand winding devic :
將馬達手輪蓋移除,模擬異常,故障代碼為 17。
2.10 光電感應器(上、下):(light barrier top bottom)
電扶梯於怠速運轉下,模擬光電感應器故障,(電扶梯仍持續運轉但無法切換運轉速
度),故障診斷系統並顯示故障代碼為 82-a,82-b。
2.11 踏階鏈條斷裂裝置(下左、下右)Chain tension(left lower, right lower):
作動踏階鏈條斷裂裝置,故障診斷系統並顯示故障代碼為 2-c,2-d。
2.12 護裙板安全裝置(上左、上右)Skirt switches(upper left, right):
作動護裙板安全裝置,故障診斷系統並顯示故障代碼為 19-a,19-b。
2.13 護裙板安全裝置(斜邊左、斜邊右)Skirt switches(middle left, middle right):
作動護裙板安全裝置,故障診斷系統並顯示故障代碼為 20-c,20-d。
2.14 踏階破裂安全裝置(上、中):Step sag(upper)
作動踏階破裂安全裝置,故障診斷系統並顯示故障代碼為 7, 中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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