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5 捷運通訊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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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通訊系統監工實務
第二節 文件送審
有關捷運工程的監造工作,可以說從廠商得標的第一天即開始展開。廠商得標後,廠商
所有的工程作為,就必須依循契約規範進行。監造工作即是督促並協助廠商確實依循契約規
範進行工作。
捷運工程的進行必須設定目標,當然最終的目標就是完成工程順利通車。而在這麼久的
施工期間必須分階段來管控工程進度,以免工程延宕致無法掌控,所以必須針對工程進行中
的各個階段設定里程碑,而各里程碑也有分參考里程碑及罰款里程碑,以促使廠商對工進的
重視,避免被罰款。廠商得標後,展開捷運工程進行開工(NTP),再來就是依據契約規範
時程提出文件的送審。
有關文件審查的規定,大多規範於契約一般條款中。而為完成工程,廠商依契約一般條
款(G.P)1.8 規定所規定的程序提送各項審查文件予各相關單位審查(審查程序中使用的送
審表單如表 11-2-1 所示)。
表 11-2-1 送審文件審查意見回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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