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4 捷運供電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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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捷運供電系統用電申請與台電公司界面
表 13-1-1 臺北市政府與台電公司等各相關單位權責分工表(2/2)
單位 負責業務
負責各線主變電站之線路補助費、送電前之文件審查、過戶、
台電公司 各區營業處
電費繳納事宜。
臺北市政府 建設局 管理緊急電力發電機電氣負責人之申請。
臺北市政府 工務局 捷運各車站、主變電站建築物執照之發放管理。
新北市政府 經發局 管理緊急電力發電機電氣負責人之申請。
新北市政府 捷運局 職掌大眾捷運規劃、工程、設備、用地及財務等業務。
13.1.3 各線主變電站與台電公司相關管轄單位
臺北捷運系統各主變電站與台電公司各管轄營業處之關係表列如表 13-1-2、表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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