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4 捷運供電系統實務
P. 299

第十三章 捷運供電系統用電申請與台電公司界面






                 表 13-1-1 臺北市政府與台電公司等各相關單位權責分工表(2/2)

                              單位                                          負責業務

                                                負責各線主變電站之線路補助費、送電前之文件審查、過戶、
                      台電公司 各區營業處
                                                                      電費繳納事宜。

                       臺北市政府 建設局                          管理緊急電力發電機電氣負責人之申請。
                       臺北市政府 工務局                       捷運各車站、主變電站建築物執照之發放管理。

                       新北市政府 經發局                          管理緊急電力發電機電氣負責人之申請。

                       新北市政府 捷運局                   職掌大眾捷運規劃、工程、設備、用地及財務等業務。





                 13.1.3 各線主變電站與台電公司相關管轄單位

                     臺北捷運系統各主變電站與台電公司各管轄營業處之關係表列如表 13-1-2、表 13-1-3。

























































                                                           279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303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