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2 捷運號誌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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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二節 車站控制設備與功能
以下即藉由車站控制設備、月臺及大廳顯示器和旅客資訊顯示工作站三項主題介紹車站
控制設備之功能。
一、車站控制設備
車站旅客資訊顯示系統工作站設置於旅客詢問處、車務段派班中心及機廠控制室。在一
般情況下,除了終端車站外,其它車站的顯示器須由行控中心旅客資訊顯示中央伺服器所提
供的列車到站預估時間及列車位置自動更新。車站的資訊顯示至少須包括每一方向下一班列
車到站的預估時間(以秒或分鐘為單位顯示,可由車站站務員依需求設定,每一顯示器可單
獨設定)及目的地,訊息須能以中文和英文顯示,且達成下列功能:
( 一 ) 在終端車站,月臺顯示器須順序顯示以下訊息
本車先開-月臺號碼-目的地-發車時間
本車後開-月臺號碼-目的地-發車時間
( 二 ) 大廳顯示器順序顯示以下訊息
月臺號碼-目的地-發車時間
訊息須以中文和英文交互顯示。
( 三 ) 本系統收到列車佔據訊號時顯示器應顯示對應資訊,當列車將進站時顯示器應顯
示 " 列車將進站 " 的訊號,當停妥月臺時顯示 " 本列車目的站 " 訊息,將離開月臺
時顯示 " 列車將離站 " 訊息。本訊息須可以中、英文方式交替顯示。
( 四 ) 本系統須能接受由臨時新增列車(包括由機廠或袋狀軌(pocket track)進入主線
之列車)所插入之資料,對於維修車及故障列車等不載客列車,於月臺顯示器應
有相對應的列車訊息顯示。
( 五 ) 每一終端站之發車端牆加裝司機員資訊板,資訊板由點矩陣彩色LED模組所組成。
( 六 ) 終端站發車端牆(上、下行月臺皆有)之司機員資訊板,其顯示訊息需包含同步
時間(解析度須及秒)、下一班發車列車代碼、司機員代碼、及下一班發車倒數
計秒時間等訊息,當倒數計秒至發車前 30 秒時,資訊板應出現閃爍警訊以提醒司
機員注意。
( 七 ) 車站各顯示器應裝設閃光號誌,於重要訊息載入顯示器時同步啟動閃光號誌,以
提醒旅客注意。
二、月臺及大廳顯示器
月臺及大廳之點矩陣型式顯示器須能夠顯示中文和英文字形並可以顯示圖形。顯示字
形須能以顯示器正中央下垂直 90 度為準之可視角 ±80 度內,在 0.5 公尺到 30 公尺範圍仍
能清楚地看到,顯示器顯示訊息之點矩陣至少須有 24 點高、192 點長。一般是以 24x24 點 8
個中文字形一行,以及兩行 24 個英文字以上顯示組合。顯示器須可顯示數位時間,顯示時
間最低解析度至分鐘,時間須與通訊標子母鐘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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