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新店站:須確認作品內之燈光按時啟動。但可惜主作品周圍之地面石板因聯合開發大樓
佔位而少了 2 片,廠商堅持捷運局已審過圖,不肯再恢復該石板,這說明公共藝術的設置完
成細節要告知事後該站負責的同仁,以免造成遺憾。
南勢角站:須確認作品內之燈光按時啟動,並避免於作品說明牌前設置物品。
忠孝西路地下街:需補充有木樁之櫥窗內之水杯裏的水,廣場三之流水音效需確保會因
應感應器(sensor)而啟動。可惜作品隨地下街移交給財政局。該局並不管作品前面擺設攤
商。圖 9-4-5。
圖 9-4-2 小丘步道的作品已被捷運公司移除
圖 9-4-3 中正紀念堂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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