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 捷運車站規劃與設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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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車站服務設施與空間規劃
( 四 ) 避難逃生標示設備
臺北捷運系統之避難逃生標示設備,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及「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認可基準」等相關規定辦理。臺北捷運多採用
照明式之避難方向指示燈及出口標示燈;另針對地下車站公共區,依本局 92 年「因
應南韓大邱地鐵意外事件就臺北捷運防災安全檢討會」,增設螢光誘導之「逃生
指標」作為輔助,如圖 6-5-10。公共區避難逃生標示設備之設置位置,多與一般
資訊之方向性標誌燈箱並列,為考量整體美觀,該等避難逃生標示設備之燈箱造
型,配合相鄰一般資訊方向性標誌燈箱之型式設計,惟構造、功能、面板顏色等
仍依法規規定,並應取得「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認可基準」之認可。
而依交通部 87 年 8 月 7 日交路八十七字第○○六一九四號函檢送之「運輸場
站聽障者無障礙通訊設施規範」,因考量聽障者無法察覺以聲音方式警示之警報
系統,發生緊急疏散狀況時,需提供以閃光方式警示之警報器、避難方向指示燈、
出口標示燈,幫助聽障者察覺和掌握緊急狀況。臺北捷運車站設置原則為車站公
共區之出口標示燈皆設置閃光設備及聲音設備;避難方向指示燈僅於樓梯/電扶
梯口、穿堂層往出口之通道口等動線重要轉折處加設閃光設備及聲音設備。
圖 6-5-10 緊急逃生梯之出口標示燈與逃生指標、樓梯垂直面之逃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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