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7 臺北捷運工程技術文件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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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文件管理
三、 路線環境影響評估資料(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
報告)
以捷運系統環境影響評估作業 QSOP-E9003 為管控,作業說明如下:
( 一 ) 說明書、評估書初稿、差異分析報告及對策檢討報告於提送環保署前,應由局內
相關處室進行審查,並於完成修正後,分別提送相關主管機關審查。
( 二 ) 檢核輸入資料
1. 環境影響說明書應記載下列事項:開發單位之名稱及其營業所或事務所、負責
人之姓名與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環境影響說明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
寫者之簽名、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開發行為之目的及其內容、開發行
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預測開發行為可能引起之環境影
響、環境保護對策與替代方案、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預防及減輕開發
行為對環境不良影響對策摘要表。
2.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應記載下列事項:開發單位之名稱及其營業所或事務所、
負責人之姓名與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環境影響評估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
目撰寫者之簽名、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開發行為之目的及其內容、環
境現況、開發行為可能影響之主要及次要範圍及各種相關計畫、環境影響預測
分析及評定、減輕或避免不利環境影響之對策、替代方案、綜合環境管理計畫、
對有關機關意見之處理情形、對當地居民意見之處理情形、結論及建議、執行
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不良影響對策摘要表、參
考文獻。
3. 差異分析報告應記載下列事項:開發行為或環境保護對策變更之內容、開發行
為或環境保護對策變更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環境保護對策之檢討及修正或綜
合環境管理計畫之檢討及修正、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4. 變更內容對照表應記載下列事項:開發單位之名稱及其營業所或事務所地址、
符合前條之情形、申請變更理由及內容、開發行為現況、變更後對環境影響之
說明、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 三 ) 校核項目包含:說明書應記載事項內部校核表、評估書初稿、評估書應記載事項
內部校核表、差異分析報告應記載事項內部校核表、變更內容對照表應記載事項
內部校核表。
( 四 ) 輸出資料包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變更內容對照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
( 五 ) 審查、查證及確認
1. 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各項輸出資料(期末報告應填列內部校核表),應依公文陳
核程序送陳局內各級長官,完成局內審查及核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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