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捷運技術 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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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洪國興  季延平  趙榮耀  資訊安全多準則評估之研究-捷運等相關個案

                 由於成對比較評分之加權總分之高低會隨個案之多寡產生變化,當個案少時,每一個案
            之加權總分較高,當個案多時,每一個案之加權總分較低,因全部個案之加權總分之和為 1,
            因此,無法訂定一個可以適用於不同個案數的等級評估標準,但得視個案數確定後,訂定其
            標準,唯仍有可能欠客觀。如每次評估,其個案數均固定,則可訂定其等級評估標準,否則
            以採用直接評分法為宜。因為層級分析法(AHP),其主要功能在排序,以挑選最佳方案或個
            案,而非評估等級。因此,若欲評估等級,則宜採直接評分法;若係對方案或個案之優劣排

            序,選取最佳方案或個案,則直接評分法與成對評分法均無不可。
                 由於個案評估資料取得不易,且無資訊安全評估之權力,為簡化起見,本研究採資訊安
            全評估構面,以直接評分法進行評估。經上述步驟評估結果如表 5 所示。

                                                 表 5  資訊安全評估表

                                              個         個          個         個          個          個
                        評估模式
                                              案         案          案         案          案          案

                                              A          B         C          D         E           F
                                                加          加         加         加          加          加
                                     權     評         評          評         評          評         評
                     評估構面                       權          權         權         權          權          權
                                     重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1 安全政策與資源           0.1918  88  16.88  94  18.03  90  17.26  96  18.41  85  16.30  87  16.69
               2 風險管理              0.1100  85  9.35  93  10.23  75  8.25  94  10.34  20   2.20  50   5.50
               3 人員安全              0.1355  85  11.52  92  12.47  89  12.06  89  12.06  60   8.13  88  11.92
               4 實體安全              0.1009  88  8.88  94   9.48   94  9.48  95  9.59  80   8.07  93   9.38
               5 系統與網路             0.1241  95  11.79  94  11.67  95  11.79  95  11.79  86  10.67  70   8.69
               6 存取控制              0.1280  90  11.52  93  11.90  88  11.26  88  11.26  86  11.01  88  11.26
               7 軟體管理              0.0528  93  4.91  94   4.96   93  4.91  92  4.86  50   2.64  75   3.96
               8 業務持續運作            0.0952  88  8.38  90   8.57   93  8.85  90  8.57  88   8.38  89   8.47
               9 資訊稽核              0.0618  89  5.50  95   5.87   88  5.44  92  5.69  87   5.38  87   5.38
                        加權總分                88.730     93.180    89.300    92.570     72.780      81.250
                      序         位             4          1          3         2         6           5
                      等         級             A-         A         A-         A         B-         B+
                                                    資料來源:本研究
                 六個研究個案之加權總分最高之個案 B 與最低之個案 E,相差達 20.4,距離頗大,顯示
            組織「資訊安全」之個別差異甚大,列為等級 A 的個案 B 與個案 D,亦即序位分別列第 1 與
            2 者,兩組織均為公民營企業,而其各個評估構面的評分均甚高,尤其個案 B 評分均在 90 分
            以上,高低分相差只有 5 分;個案 D 評分均在 88 分以上,高低分相差 8 分,顯示,欲達到
            較高的資訊安全水準,對於資訊安全各個構面均應加以重視。列為等級 B-的個案 E,亦即序
            位為第 6 者,係一政府機關,其評分最低的評估構面為「風險管理」,僅評為 20 分,其餘政
            府機關的個案 A 與 C,其「風險管理」,也分別為該個案評分最低的評估構面,顯示政府機關
            的個案對「風險管理」似較未能受到重視,至少,重視程度不如公民營企業的個案,而個案
            E 評分高低相差達 68 分,個案 F 高低相差達 43 分,而且個案 E 與個案 F 均以「風險管理」
            評分為最低,而其與「資訊安全多準則評估模式」中,「風險管理」評估構面的權重之排序為
            第 5 名的重要程度(如表 3、表 4 所示)相較,顯示「風險管理」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因此,
            當組織資訊安全資源無法照顧到全部的安全構面或評估準則時,應將資訊安全資源重點投資
            於其權重較高,即排序在前者,才能使資訊安全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用,以較少的投資獲得相
            對較多的資訊安全,換言之,組織可將「資訊安全多準則評估模式」運用在資訊安全資源的
            規劃、分配及建置之策略上,如此將會為組織帶來更好的資訊安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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