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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2 期  94 年 2 月                                      35

            營運,也間接影響到社會大眾「行」的便利,因此,「資訊安全」難謂其不重要,這是選擇以
            作為個案研究的主要理由。由於資訊安全評估結果公開有其敏感性,避免因而為該等組織帶
            來困擾,因此,不公開其組織名稱,其基本資料如表 3 所示。

                                             表 3  捷運等個案之基本資料

                       背景資料            個案 A        個案 B       個案 C       個案 D       個案 E        個案 F
                       員工人數            347 人      1600 人     1700 人      3016 人     141 人      14842 人
                  應用資訊系統的歷史             9 年         5 年       16 年        7 年        10 年       31 年
                   資訊部門設置時間             6 年         4 年       16 年        11 年       9 年        31 年
                     資訊部門層級           一級單位       一級單位        一級單位       一級單位       一級單位       二級單位
                     資訊人員人數             7 人        35 人       35 人        70 人       9 人        58 人
                                                 非集中式                              非集中式
                  主要資訊科技架構與                                             非集中式
                                       分散式        分散式         網路式                   分散式        集中式
                         平台                                              分散式
                                                  網路式                               網路式
                     網際網路連線            已建置        已建置         已建置        已建置        已建置        已建置
                                                    資料來源:本研究
                 其評估步驟為:

               1.設計資訊安全評估表,將評估構面或評估準則之權重列入表中。
               2.評分,評分方式可分為直接評分與成對比較評分。

                 (1)直接評分法(黃智偉,2000;陳重光,2001),其評分標準為:
                       傑出(Outstanding)86-100

                       滿意(Satisfactory)71-85

                       需改善(Needs Improvement)41-70
                       重大缺陷(Significant Deficiency)21-40

                       完全沒有(No System)0-20
                 (2)成對比較評分法,即按層級分析法(AHP)之兩兩比較方式,評估相對權重,亦即
                       將兩個個案之某評估構面或評估準則兩兩比較,評估其權重,作為評分(Saaty,
                       1980;刀根薰,1993)。

               3.計算個案評估構面或評估準則之加權分。
               4.計算個案各評估構面或評估準則之加權總分。

               5.依據加權總分評定等級,其等級範圍如表4所示。
                                              表 4  資訊安全評估等級表

                                                    等級細分範圍
                     等級           加權總分                                           代表意義
                                                    +         -
                                                                    A、A+:安全極佳
                      A            86-100           >96      <90
                                                                    A-:安全佳
                                                                    B+:安全普通
                       B            71-85           >80      <75    B  :安全尚可
                                                                    B-:安全待改善
                       C            41-70           >60      <50    安全有缺陷
                      D             21-40           >33      <27    安全頗為嚴重
                       E            0-20            >13       <7    安全極度嚴重
                                                    資料來源: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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