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3 捷運潛盾隧道混凝土環片生產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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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4-3-30 預鑄環片廠品質評鑑項目檢查表(3/14)
稽查項目 查核內容 檢驗情形 備註
4. 環片用鋼筋應依規定檢驗項目及頻率單獨進行
管制,不應與臺北工地進場之鋼筋合併數量後
再進行檢驗頻率之管控。
1-3-3 相關配件材 1. 灌漿管、吊舉管及管塞、橡膠環圈、內牙套梢、
料 外部塗裝等配件,均需清楚標示檢驗狀態(未
查驗、查驗合格或不合格)。
2. 各項預埋件之鍍鋅層應無明顯磨損,並能於產
品或包裝上明確分辨生產日期或批號。
3. 背面塗裝之環氧樹脂柏油漆等材料,應有適當
遮蔽,避免陽光直射,並需依供料商建議之儲
放環境及保存期限儲存,以避免材料老化情形。
1-4 混凝土配料及 1. 所有膠結材料均應獨立設置計量設備,不可混
計量拌和設備 合計量。
2. 細粒料及膠結材料計量設備應裝置振動器,以
減少殘留量。
3. 生產期間每半年應對環片廠之磅秤及計量系統
之精確度作校正檢定(建議逕洽標準檢驗局核
定機構辦理,以節省施工廠商及監造單位會同
人力)。
4. 計量設備之準確度應為其最大容量之 ±0.15%
或負載測試重量之 ±0.4%,以較大值為準,且
該裝置應能隨時歸零。
5. 磅秤靈敏度應不低於標稱容量之 0.1%。
6. 計量器上所有支點、U形鉤之活動部分與重量
感應器及其傳輸線路,應隨時保持清潔。
7. 計量設備之重量感應器螺桿與計量桶均應保持
垂直,不得有歪斜現象,以保持計量之正確性
及穩定性。(另為安全性考量,膠結材計量桶
應加裝安全拉桿等防墜措施)
8. 不同類型之化學摻劑應分別置於不同量筒內計
量。
9. 使用不同摻劑之混凝土配比交替生產時,應設
定清洗拌和機之程序。
10. 拌和機之所有拌和葉片均需定期檢查並留存紀
錄,且磨損率達原有高度之 10% 時應即更換。
1-5 鋼筋籠組裝設 1. 應為不同型式、尺寸之環片分別設置箍筋彎曲
備 臺及鋼筋籠加工臺或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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